10月8日消息,近日,曾经历多次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罪名变更的济南历城区梁王二村原村主任仇孟柱,通过纪实影像方式公开讲述自身多年案件经历。该案因审理过程反复、罪名数次调整、判决结果前后不一、当事人长期羁押却最终获“有罪免罚”处理,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据2020年10月9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载明内容,本案案发根源可追溯至2017年6月。彼时,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济南东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启动施工,施工范围涉及占用当地梁王二村集体耕地。
村民反映,该项目在进场施工阶段,尚未完备土地征收批文、合法施工许可等全套手续,属于手续不全状态下提前动工。因土地权属、施工合法性、征地补偿等问题存疑,部分村民自发前往现场,对无证施工行为提出异议、进行现场劝阻,引发现场矛盾。
案发当时,仇孟柱担任梁王二村村主任。一审审理认为,仇孟柱在村民阻挠施工事件中,负有组织与管理层面责任,认定其行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同案另有两名当事人一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仇孟柱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仇孟柱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判决结果均不服,依法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济南市中院审理后,明确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将案件发回历城区法院重审。
案件发回重审后,历城区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第二次判决。此次判决在定性与量刑上发生明显变化,依然认定仇孟柱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但认定情节显著轻微,最终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即便量刑大幅减轻,但仇孟柱始终坚持自身无罪,对二次判决结果依旧不服,再次向济南市中院提起上诉。
该案再次进入二审程序后,济南市中院再度审查发现案件仍存在审理瑕疵,第二次将案件发回历城区法院重审。
两次上诉、两次发回重审后,案件进入第三次一审审理。
此次审理中,案件罪名发生变更,审理法院在原有罪名基础上,新增认定敲诈勒索罪,两罪合并审理,最终依旧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
三次审理、两次发回、一次改情节、一次改罪名、最终有罪不罚,该案审理过程在司法实践中极为少见。
最受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虽然最终判决结果为免予刑事处罚,但仇孟柱此前已被实际羁押三年之久。
对此,仇孟柱表示不解与质疑:案件历经多次审理、反复发回、变更罪名,最终以“免于处罚”结案,足以说明案件情节、定性、证据均存在重大争议,但自己已经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实际羁押后果无法撤销。
截至目前,仇孟柱第三次上诉仍在推进过程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未发布最新审理结果、裁定或开庭公告,案件仍处于未终结状态。
据了解,当事人仇孟柱将继续通过纪实纪录片形式,完整公开案件时间线、审理细节、争议焦点与个人经历,持续还原这起因征地施工争议引发、历经多次司法反复、存疑点颇多的基层案件。
本案后续审理进展、答疑结果及司法定论,社会各界将持续关注。(图/谢菲 文/杨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