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8日丨国能日新(301162.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越智慧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简称“日新鸿越”)拟与关联方达利控制台(天津)有限公司(简称“达利控制台”)分别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合同》及《工商业储能电站能源管理合同》。

1、《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相关事项:日新鸿越拟在达利控制台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的厂房屋顶上建设约2.28MW(具体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应达利控制台,双方按协议约定结算电费。光伏电站项目由日新鸿越全额投资建设并进行后续运营,相关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电费收入、项目补贴等)由日新鸿越享有。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力与达利控制台的结算价格为0.5元/kWh(含税),与电网公司的结算价格以实时价格为准。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经日新鸿越初步测算: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预计约254.38万kWh。其中,与达利控制台结算的年均发电量预计约125.15万kWh,对应年均电费收入预计约62.58万元,25年合计电费收入预计约1,564.43万元。(前述具体发电数据及对应金额以项目后续实际结算收入为准)。

2、《工商业储能电站能源管理合同》相关事项:日新鸿越拟在达利控制台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的厂房内建设规模约为0.2MW/0.4MWh的工商业储能电站,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由达利控制台提供储能电站充电所需电网电源;日新鸿越负责储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采用工商业储能“低充高放”模式,日新鸿越仅在电网平时、低谷、深谷时段为储能电站充电,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以“尖峰/高峰放电收益-平/谷/深谷充电成本”计算并按比例分成,其中日新鸿越享有90%的节能收益,达利控制台享有10%的节能收益。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经日新鸿越根据收益分成比例初步测算:效益分享期内预计获得节能收益20.03万元,达利控制台预计获得节能收益2.03万元(具体金额以项目后续实际结算收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