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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是一句民间俗语,意思是:有些事、有些人、有些责任,你可以暂时回避、拖延、装没发生,但不可能一辈子都不面对。问题不解决,迟早会以更大的方式找回来;做了该承担后果的事,也总有一天要买单。
它强调的不是“不能暂时躲”,而是“暂时躲不等于真摆脱”。常用于劝人别逃避矛盾、别拖欠责任、别以为瞒住就是过去、别指望坏事永远不被发现。
和“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是同一类意思,但侧重点稍有不同:
-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更偏民间熟谚,常用在躲债、躲查、躲追、躲报应;
-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更白话、更通用,强调“短期逃避”和“终身逃避”的区别。
出处方面,这句话不是某部古书里原封不动的名句,而是民间口语里自然形成的俗语。它的思想来源很老,比如“若欲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举头三尺有神明”“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都表达类似观念。
更早的近似表达可见关汉卿《望江亭》里“躲得三朝,躲不过五日”;现代文献里,“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明确见于马烽《吕梁英雄传》第51回。而“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在现当代新闻、廉政文章、方言俚语里都很常见,比如中新网报道贪官被遣返时就用过“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所以一句话总结:
它不是典籍名言,而是民间处世俗语;含义是“逃避只能管一阵,不能管一辈子,该来的终归要面对”。#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逃避##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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