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9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开(永)市监罚〔2026〕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及负责人章建荣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原因为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存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同时通过登记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市监罚〔2026〕47号 当事人名称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章建荣 处罚机关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吊销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的许可证件,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由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当事人因长期停业未履行经营义务、未按时报送企业年报且失联被依法查处,最终被吊销相关许可证件,以下为本次案件的详细情况梳理。
主要违法事实
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成立于2016年8月26日,注册登记地址为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北环路棉花加工厂6号门面,其负责人为章建荣。该机构自2018年起就已经停止经营活动关停至今,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无法与负责人取得联系;同时该机构在2024、2025连续两个年度都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截至处罚作出仍未完成改正,也未补报对应年度的年报。经监管部门协查确认,该机构近两年无单位参保信息,未启动破产程序,也未完成税务登记确认,已经完全处于失联停业状态。
调查过程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市场主体存续状态排查中发现该机构存在年报未报异常,随后启动核查程序,先是尝试通过登记的经营地址和预留联系方式联系机构负责人章建荣,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执法人员前往登记的经营地址现场核查,确认该机构已经关停多年,不在登记地址开展经营活动。随后监管部门向社保、税务部门发函协查,确认该机构近两年无参保信息、无税务登记信息,证实其已经长期停止经营活动。至此,本案违法事实核查清楚,相关证据链完整,符合法定处罚情形。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的行为,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同时也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关于企业按时报送年报的规定,符合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吊销处罚情形。最终依法作出处罚:吊销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的许可证件。
本次处罚作出后,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次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成立日期2016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章建荣,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北环路棉花加工厂6号门面。
公司角度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甘肃快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永昌分部内部合规管理完全缺位,长期停业未按规定走注销流程,连续两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经营场所失联,完全漠视市场主体存续的法定责任。最终被吊销许可证件,分公司主体资格灭失,相关负责人也将伴随失信关联,给总公司品牌声誉带来直接负面影响,也警示所有市场主体需严守经营合规底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