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河南省联合汇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云某、张某两名自然人列为被告,因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9日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周某,目前相关排期信息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对外公示。
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涉案各方的债权权益认定与责任划分,后续庭审进展也将成为相关主体梳理债权追偿路径的重要参考依据。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河南省联合汇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云某、张某 案由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9 09:00:00 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十九法庭 案号(2026)沪0116民初19150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周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河南省联合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类型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庭审排定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案件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在第十九法庭开展审理,案号为(2026)沪0116民初19150号,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两名自然人被告是否需要承担对应相关责任,也将为河南省联合汇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追索提供司法层面的判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河南省联合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7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永杰,所属行业为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如意西路与龙湖中环路交汇处航空经济服务中心北楼10楼1003。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河南联合汇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1002053-12-31
事件点评
本次河南省联合汇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发起的诉讼,是其通过司法途径追索债权的重要举措。待2026年11月庭审落定后,生效判决将明确两名自然人被告的责任边界,为公司债权追偿提供合法判定依据,助力其梳理合规的债权处置路径,维护自身正当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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