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可能?我所有手续都是合法合规办理的,怎么突然就成违建了?”男子愤怒地拍着桌子。腾退不成,房屋就被整体认定成违建,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下面结合长沙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的整理,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例。
柴先生在河南濮阳某地拥有一片经营性房产,占地面积广阔,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米,是他多年苦心经营的心血结晶。主体建筑采用现代化玻璃幕墙与坚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相结合,内部空间宽敞明亮,布局合理,各经营区域划分井然有序。凭借敏锐的商业眼光和多年打拼,柴先生把这里打造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商业中心。
2024年5月,相关部门针对这片区域提出腾退计划,准备进行新的商业开发。但柴先生认为补偿方案并不合理——他在这里投入了大量心血和资金,眼下经营状况也蒸蒸日上,实在难以接受这样的安排,于是拒绝了腾退要求。可他没想到,不久之后,一份令人震惊的通知送到了他手上:这片逾万平米的经营性房屋,竟被认定为违建。
从“合法经营”到“违建待拆”,转变之快令人生疑。事实上,法律对此早有明确约束。《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相关部门将柴先生合法经营的房屋突然认定为违建并欲强制拆除,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具体来看,首先,这些房屋并非真正的违法建筑。在未经合法严谨的违建认定程序——比如充分调查取证、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机会——的情况下,就直接作出违建认定,程序违法,实体上也站不住脚。其次,退一步讲,即使房屋存在违建嫌疑,也应当依法公告,并保障柴先生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而不是径直启动拆除准备程序。
因此,柴先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这份违建认定。以“拆违”代替“拆迁”、变相压低补偿的做法,终究难逃法律审查。遇到类似情况,被拆迁人应及时保存手续凭证、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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