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威海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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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威海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

一、威海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案

2026年7月30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威海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威海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1688平台网店经营大豆磷脂胶囊、番茄红软胶囊、葡萄籽维E软胶囊等10种保健食品,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环翠区某商贸行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6年8月17日,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环翠区某商贸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环翠区某商贸行经营的驼牧特有机驼乳为普通食品,非药品且不具有治疗功效。当事人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在其讲课用课件上宣传“驼奶对肾病的治疗 蒙古国戈壁阿尔泰省贝格尔有一所驼乳肾病疗养院……患者肾病的治愈率为82%左右”“驼奶对团肝患者的调理作用·原理:驼乳中含有的P450解毒蛋白……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转阴率达 90.91%(40/44)”“驼奶对糖尿病的治疗·原理:降糖、稳定血糖,全面调节和修复免疫系统……1L驼奶当中有 52个单位的胰岛素”。当事人对其商品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文登区某火锅店购进猪肉、保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8月27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文登区某火锅店购进猪肉、保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2026年5月15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文登区某火锅店现场检查,发现其从事餐饮服务购进猪肉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于当日向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年5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肉类产品仍未索要肉类合格证且经营颐阳牌颐阳补酒未索要供货商资质证明。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购进猪肉、保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市场主体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宣传营销行为。威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保健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日期:202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