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周秀林因涉及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的相关违法案由,被东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处置结果及全流程合规依据,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推行柔性执法的公开体现。
本次处置未对周秀林作出实质性惩戒,不会对其后续正常开展内河航行相关从业活动造成限制性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周秀林 违法案由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22040024-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04*******097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内河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7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9 作出处罚机关东莞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周秀林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履职情况(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22040024-1-1,最终东莞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内河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7项的相关规定,结合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04*******0970对应的主体信息核查结果,于2026年10月9日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这一处置严格契合内河海事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执法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周秀林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0日,法定代表人周秀林,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成都市五块石综合市场三号楼内54号。
事件点评
本次东莞海事局公示的该起免罚案例,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容错机制的具象体现。依据法定免罚条款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保障了海事监管的合规性,也避免了对相关主体正常从业活动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彰显了海事执法的温度与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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