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苏浩 卢志坤 北京报道

10月8日晚间,光正眼科(002524.SZ)发布公告,其下属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医保结算违规被处以罚款104.56万元。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106号),经上海市医保局调查,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在医保结算过程中,将不符合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该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据此作出罚款104.56万元的处罚。

光正眼科方面表示,下属医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整改工作。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医保法规培训,聘请医保专家授课;设立专职医保管理人员,完善内部医保管控流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全面开展收费项目自查,优化病历与医保费用审核体系,搭建常态化内部抽查机制,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光正眼科方面称,本次罚款已缴清并计入当期损益,将对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告同时披露,光正眼科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行政处罚金额合计197.1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11%。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