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10月9日,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 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发布。2026年2月18日14时22分许,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宜城市千和百货店发生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7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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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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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原因分析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系顾客谢威龙在千和百货店选购烟花爆竹时,违规在店前试放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第二响爆炸引燃店外大量摆放的烟花爆竹,后引起店外、店内的烟花爆竹连环爆炸燃烧;店外人员逃至店内躲避,前门被爆燃的烟花爆竹封堵,后门(卷帘门)关闭,未能及时逃生,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责任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林辰飞,男,26岁,千和百货店实际经营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刑事责任追究。

(二)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谢威龙,男,26岁,事故当天到千和百货店采购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因违规24店前试放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目前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三)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杨波,女,48岁,千和百货店共同经营者。负责千和百货店收款和采购,冒名顶替陈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违规跨区域采购超标烟花爆竹产品“震天雷”。作为共同经营者,长期违规店外摆放、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销售超标烟花爆竹,未能保持店内一楼后门安全出口畅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行政处罚建议

千和百货店作为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湘胜百货店、同喜同庆公司作为事故相关单位,违规销售、运输涉事故超标产品“震天雷”,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襄阳市公安局分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浏阳银天公司作为事故相关单位,违规生产涉事故超标产品“震天雷”,建议移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依法查处。

宜城市安泰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千和百货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的机构,未严格核验参训人员身份,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有关公职人员追责问责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其他处理建议

1.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浏阳银天公司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超标产品“震天雷”,涉嫌违法犯罪相关线索,移交湖南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对千和百货店租赁的自建房违规线索,移交宜城市住建、市场等部门另案处理。

2.责成郑集镇党委、政府分别向宜城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责成宜城市委、市政府分别向襄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面检查。

4.责成襄阳市委、市政府分别向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面检查。

详情>>湖北宜城“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