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涂梦蝶

通讯员 郑轩

孩子生不生?谁来带?婚育休假能不能落实?这是目前困扰许多育龄家庭的现实问题。10月9日,湖北省政协召开“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专项民主监督协商会,与会委员、专家围绕多孩家庭养育成本如何分摊、婚假产假育儿假如何落实等问题提出建议。

“有关调研表明,生育养育带来的经济负担成为影响育龄夫妇不生育或延迟生育的重要因素。”武汉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成德宁发言时说。他建议,完善生育养育成本分担机制,把更多资金资源从传统物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转向生育、医疗、教育、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积极推动全生命周期“投资于人”。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费仅由用人单位缴纳,为确保生育保险制度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有必要建立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担的筹资模式。”成德宁建议,将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统一并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将延长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的津贴或工资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减轻企业和家庭负担。

目前,湖北各地正逐步完善婚育休假制度。成德宁建议,明确产假育儿假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设立省级生育用工成本补偿基金,通过减轻税负或财政补贴的方式,降低企业负担。同时推行父母共享育儿假,落实男性育儿假,鼓励远程办公、弹性工时,推动父母共担育儿责任,减轻女性生育养育孩子的负担。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