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北青视频转载凤凰网的一个新闻报道,说湖南一个女局长周某某被举报出轨近十人,微信聊天记录疑似泄露,而聊天内容不堪入目,其丈夫则被警方以敲诈勒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这个新闻确实够劲爆,“女局长”“出轨”“近十人”,这些关键词特别有吸睛力,也特别让人浮想联翩。
据了解,当事人周某某,女,1979年9月出生,现在47岁,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临武县财政局、蓝山县副县长、道县副县长,2022年3月起担任永州市商务局局长至今。
2015年,周某某与张某某登记结婚,两个人都是二婚。按说,都是二婚,应该更加珍惜这第二次婚姻。但是,2025年初,夫妻二人发生离婚纠纷,同年2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二人十年婚姻走到尽头。
根据新黄河报道,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自愿离婚,女方给予男方33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从这一点看,是女方周某某对不起男方,否则不可能向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而新黄河以及北青视频报道中,都还有一份据说是周某某手写的保证书,如下:
这个保证书上显示,时间是2018年12月21日,而保证书里又写“鉴于之前犯下的过错”,说明自从2015年结婚后不知何时就开始了。
再看这个纸张,是一家大酒店的,这就让人浮想联翩:是不是在酒店里抓现行呢?
不管怎样,周某某显然没有做到“保证”,“后果自负”四个字毫无威慑力,周某某的实力不怕承担后果,所以后面又涛声依旧,继续红杏出墙。
于是,张某某实在受不了绿帽子的精神折磨,提出离婚。2025年的周某某,已经是女局长了,多年积累,实力雄厚,拿出330万作为精神损失费赔偿给张某某。
据此可知,这330万属于女局长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看到这里,问题来了,既然女局长已经拿出了330万赔给张某某,张某某怎么又向她索要170万呢?怎么又因此被以敲诈勒索罪逮捕了呢?
原来,今年4月,张某某以周某某当时口头承诺赔偿500万为由,向女局长周某某索要尾款170万。女局长周某某报案,称对方敲诈勒索。
2026年5月,警方刑拘并批准逮捕张某某。9月4日,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新闻报道里没有提到周某某提供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张某某敲诈勒索,也没说警方给出什么证据。
如果张某某只是向周某某要170万,没说什么威胁、要挟的话,肯定算不上敲诈勒索。但是,警方既然已经逮捕张某某,而且提起公诉,说明应该有证据。
这170万,别说张某某拿不出证据,就算能拿出证据也没用,只要他在索要的时候对女局长周某某进行要挟,进行威胁,那就是妥妥的敲诈勒索罪。
9月4日,张某某被羁押之后,张某某的哥哥开始对外实名举报周某某,公开周某某出轨等相关材料,向纪委提交举报,同时联系媒体曝光事件。
张某某哥哥公开的周某某出轨证据,除了周某某手书的保证书,还有上面这些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这些微信聊天记录,简直不堪入目。
男方在离婚时就已经知道女方私生活问题,已经掌握了证据,离婚谈判时就拿这个作为筹码谈赔偿,但没有对外公开举报、没有找媒体。如今张某某被提起公诉,家属才公开举报。
只不过,当时为什么不写500万,只写330万,过后男方又无凭无据索要170,这一点令人费解。
不过,对于保证书和微信聊天截图,女局长周某某都予以否认。周某某声称,保证书不是自己写的,微信聊天记录那是张某某偷偷用她的手机伪造的。
然而,女局长周某某这种说法,显然缺乏说服力。
伪造保证书,这种蠢事,只有傻子才能干出来。现在谁还不知道有笔迹鉴定?怎么可能伪造出来?
伪造微信聊天记录,也不大可能,因为不是一份聊天记录,时间跨度大,这需要张某某长期使用周某某的手机,需要有人先加好友配合,才能做到。这是很难做到的。而即便做到了,也非常容易查出来,所以伪造这个没有意义。
张某某的哥哥还提供了一个表格,其中5到12是周某某出轨不同人的证据材料,也就是八个。如下:
张某某哥哥说,这些人有的是当地公职人员,有的是当地商人。
据新黄河报道,张先生除了还提供了大量亲密聊天记录,还提供了照片。但是新闻报道里没有提供相片,大概因“儿童不宜”而不能出示。
最后说一下我的一些想法:
第一,虽然男方举报提供的保证书与微信聊天记录目前还有待证实,但我已经倾向于相信,因为我认为那伪造不出来,而且伪造出来也没用,只能把自己送进去。因此,这个女局长出轨,应该是假不了。
第二,这个女局长有可能是靠权色交易一路升迁的。
第三,这个女局长能拿出330万赔偿给张某某,说明钱不少,有可能涉嫌贪腐。
第四,这个女局长出轨商人,有可能涉嫌利用局长职务便利,为商人、他人谋取好处,换取钱财、利益。
第五,男方很可能是贪心不足,觉得自己掌握了对方的不堪入目的证据,要挟周某某了,没想到周某某会豁出去。
第六,支持对女局长周某某严查,最好查出其出轨的公职人员,尤其是把她挺上去的人,一定要查出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