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局长有没有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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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文章发出来之后,反响较为强烈。如同我之前所预料的一样,既有支持文章观点的人,也有反对的。支持的人基本上只点赞,留言较少;而反对的人,都通过留言反映出来,他们当然不可能点赞了。

几百条留言中,观点相对集中,概括为一句话:坏人没有隐私权。

当今社会,仇官仇富的现象比较普遍,里面有深层的社会原因,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明白。一个官员被曝出私生活有问题,无论这种曝光私生活的行为是否合法,大众舆论肯定不会站在官员一边,这也是客观事实。

好吧,话不扯远了,今天只讨论“女局长有没有隐私权”。

先说坏人有没有隐私权。

在法律上,隐私权是针对人而言的,并没有区分好人与坏人,当然也不会区分官员与平民。也就是说,只要是人,都拥有隐私权。比方说,某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父母及子女信息、一些非公开场合的聊天记录等等,都属于隐私,都受到法律保护。在网上公开这些信息,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受到法律追究。

既然隐私权的保护不区分好人坏人,那么,女局长的隐私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再者,女局长是不是坏人呢?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大家在这里所说的好人坏人,基本上都是指有没有犯法。犯法的人叫坏人,遵纪守法的人叫好人。既然判断人的好坏是以法律为准绳,那么,对好人坏人的界定就得看法院怎么判,法院没判,你就断定人家是坏人,这样可以吗?当然,除了法律,还有道德规范,一个人的行为违背道德,也会被归于坏人之列。一个人的行为是不是有违道德,得先看列举的行为是不是事实。历史上,受人诬陷的人又不是没有。被诬陷的时候,众人群起而攻之,各种污水直接往人家脸上泼,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后来发现那人是被诬陷的,事情得到平反,众人又痛哭流涕,直呼“好人啦、好人!”这样的故事,随便翻翻历史就能找到的。

在上一篇文章的留言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也是直接开骂,说作者是女局长的什么人,是女局长请来洗地的无良文人,甚至是那种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还有的人,直接举报。

对于这类行为,相信有常识、有良知、有正常判断的人都会鄙视。

我经常讲,要理解一些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设身处地。比如要不要保护隐私权这个问题,你就这样假设,某一天你被人诬陷为坏人,然后把你所有的隐私全部在网上公开,甚至让你遭受网暴,你作如何想?

另外,有人将某些私密行为认定为“丑事”,认为将这些“丑事”公开是必要的。我只想说,你有没有做过这类“丑事”?如果有人打开你的手机,将那些私密聊天记录公开发在网上,算不算侵犯隐私呢?如果这个也不算侵犯隐私,那么有人将摄像头安装在你的床头,又将拍下的那些私密视频公开,算不算呢?

前面说过,保护隐私,是针对所有人的,不管那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还有一点一定要记住,法律有一个非常大的作用,就是保护弱者。当人们以所谓的正义之名,大肆践踏别人隐私的时候,别跟在后面大喊大叫。

当有一天,那个隐私权被践踏的人是你,你就是那个需要被理解、被保护的,假如你还能记起我这段话,就会明白我写这篇文章的良苦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