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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编号为(会)市监罚〔2026〕25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栋兴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会)市监罚〔2026〕250号 当事人名称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栋兴 处罚机关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10月03日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吊销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件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七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第四条、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主要违法事实

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登记成立,登记住所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长征南路惠泽巷华丽住宅小区5幢04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栋兴。该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均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已经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二是经监管部门实地核查,该公司在登记的注册地址没有任何经营实体,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多次拨打该公司登记留存的两个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法定代表人李栋兴始终无法取得联系,属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情形。

调查过程

2026年7月6日,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信用监管工作安排,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查询发现,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日执法人员即前往该公司登记注册地址开展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涉嫌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违法线索。

2026年7月7日,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对该案件立案,指定执法人员何琴、宋科利负责调查处理。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调取了该公司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提取了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向该企业属地会宁县会师镇颐园坪社区核实了企业经营情况,记录了电话联系尝试的过程,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还通过公告形式履行了询问告知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案件调查终结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始终无法取得联系。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同时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公示管理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七条,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第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决定:吊销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证件。

本次处罚决定书明确,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天眼查数据显示,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5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栋兴,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长征南路惠泽巷华丽住宅小区5幢04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李栋兴50%25万元人民币2019年5月29日李有霖50%25万元人民币2019年5月29日

公司角度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甘肃兴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规意识严重缺位,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公示年报,且登记住所无实际经营实体、长期失联,自身经营管理完全失序。此次被吊销许可证件,意味着企业彻底丧失合法经营资质,相关责任人也将伴随后续失信联动约束,后续经营相关活动将全面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