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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会)市监罚〔2026〕2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世荣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会)市监罚〔2026〕281号 当事人名称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王世荣 处罚机关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10月02日 处罚种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作出1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源自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信用监管工作排查,监管部门最终确认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违法事实,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完成登记注册,登记住所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文昌路安居小区商铺,法定代表人为王世荣。经监管部门核查,该公司在登记注册的住所没有任何经营实体,也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均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公示年度报告,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也未完成改正。执法人员根据该公司登记留存的联系电话多次尝试联系法定代表人王世荣,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也证实该企业连续两年未在登记地址开展经营活动,无经营实体,违法事实成立。

调查过程

2026年6月30日,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信用监管工作安排,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查询信息时,发现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日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登记住所开展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涉嫌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违法行为。2026年7月2日,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对该案件立案,指定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处理。

调查阶段,执法人员先后调取了该公司年度报告公示记录、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获取了属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留存了电话联系记录、现场检查笔录,还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当事人相关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所有证据均能够印证该公司的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该条款明确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最终,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共计一项。

天眼查数据显示,会宁县荣昌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王世荣,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文昌路安居小区商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王世荣100%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月8日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我司合规管理严重缺位,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整改,且登记住所无实际经营实体、无法联系,严重违反企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此次处罚将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后续经营、投融资等活动都会受到限制,也给同类型微型企业敲响了合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