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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体制之中,县丞为知县之佐贰,秩正八品,与正七品知县品秩仅差一阶。世人多以为官场挨次升迁,不过熬俸数年便可递升。实则有清一代,正印与佐贰判若两途,由县丞升知县,号称“跨一堵墙”,看似一步之遥,实则千难万难。寻常佐杂之官,终老于八品者比比皆是,能实授知县者,百中无一。其难究竟何在,须从体制分野、出身流品、铨选班次、考成保举逐一细观。

一、品秩只差一级,正印佐贰殊途

知县与县丞,虽仅一品之差,却有本质之别:一为正印之官,一为佐贰之属,形同官与僚之分野。

知县为一县之主,掌一县刑名、钱谷、教化、治安诸事,有独立判事之权,用正印信,号称“亲民之官”,乃朝廷命官之正途。而县丞为知县之辅佐,分掌粮马、巡捕、水利、屯田诸事,凡事皆须禀明知县而行,无专断之权,不得用正印。其官署虽称“二衙”,实则属官之列,与主簿、典史同属佐杂系统。

清代官制重正印而轻佐贰。同处一县,知县为堂官,县丞为属吏,晨昏谒见,行属官礼。升迁体系之中,正印官自有正印升转之途,佐贰官则多在佐杂序列内流转,二者泾渭分明,不相混杂。故由县丞升知县,不只是升了一品官阶,更是从“僚属”跻身“正印”的身份跨越,远非寻常品级升迁可比。

二、出身分途异路,正途杂流悬殊

升迁之难,首难在出身。清代铨选最重流品,正途与异途界限森严,知县与县丞的出身构成,本就天差地别。

知县之选,向以正途为主。新科进士殿试之后,二甲、三甲者分部学习,然后外用知县,号为“即用知县”,遇缺即补,班次最前。举人六年一次大挑,一等者以知县用,二等以教职用,亦为正途。此外拔贡、优贡、恩贡等五贡出身者,经朝考亦可授知县,班次虽在进士、举人之后,仍属正途。终清一代,知县十之七八出自科甲正途。

县丞的出身则驳杂得多。其途有四:一为吏员考授,各衙门吏员役满考职,一等者可授县丞;二为捐纳,民间捐银若干,即可得县丞衔,或候补县丞;三为荫叙、杂流;四为少数贡生降补。其中正途出身者寥寥无几,多数为异途杂流。

清代定制,异途出身者,非经保举不得任正印官。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捐纳、吏员出身的县丞,从入仕之日起,便已被堵死了升知县的正门,除非获得督抚特疏保举,否则终身只能在佐杂之列打转。流品之限,已将多数县丞拦在了知县门槛之外。

三、铨选班次排末,候缺动辄经年

即便出身无碍,轮到实授知县,亦是千难万难,其难在缺额有限而候者众多,佐杂升班又居最末。

全国州县正印之缺,总计不过一千三百余处,而候缺者数倍于之。吏部按月选官,分班掣签,班次先后井然:首进士即用班,次举人大挑班,次五贡班,次捐纳知县班,最末方为佐杂升知县班。每遇知县缺出,先尽前面各班补用,前面无人,方及佐杂。

进士出身者,往往候补数年即可得缺;举人则有候缺十余年、二十年者,甚至有终老候补而不得一缺者。县丞之升班,排在所有人之后,得缺之难更甚。寻常资历,非候补二三十年不能得一缺,且多是偏远、贫瘠之简缺,富庶繁难之要缺,轮不到佐杂出身之人。

咸丰以后捐纳泛滥,捐县丞、捐知县者盈千累万,仕途壅滞更甚。许多县丞坐补无期,终生在各省候补,每逢朔望赴衙门点卯而已,号为“闲曹”,有终老不得署事者。

四、考成操于上官,卓异难得其名

清代官员升转,以考成为依据,三年一次大计,分三等:卓异、供职、不及。卓异者记名升用,供职者照旧,不及者降革。县丞欲升知县,必得大计卓异,而卓异之难,难于上青天。

其一,考语操于上官。县丞的大计考语,先由本县知县出具,再经府、直隶州核转,布政使、按察使复核,最后由督抚定夺。一县之中,知县为长官,县丞之贤否功过,皆凭知县一言。若知县不赏识,任凭才干出众,也难获佳评。

其二,卓异名额极少。各省大计卓异,按官员总数比例而定,大概每十五人中举一人,且多为正印官、教职员。全省佐杂官员数百,每届大计能得卓异者不过数人,分摊到县丞,一省往往不过一二人。

其三,县丞职任难出政绩。县丞分管者,多是捕盗、河工、粮秣、杂务,事繁责重,易获咎而难见功。捕盗不力则参处,河工溃决则革职,钱粮亏空则赔补,平日兢兢业业,能保官位已属不易,遑论卓异升转。

五、升转多历周折,鲜能直陟正印

即便考成优等,县丞升转也多在佐杂系统内流转,很少能直接升为知县。

按清代常例,县丞正常升迁,多升为州判(从七品)、府经历(正八品升从七品)、布政司照磨等职,仍属佐贰之流。辗转数任,资历渐深,再升州同(从六品),依然是知州的佐官。要从佐贰转为正印知县,属于“破格升用”,非有特殊功绩或保举不可。

许多佐杂官员,一生在八九品之间迁转,由县丞而主簿,由主簿而州判,由州判而州同,兜兜转转数十年,始终不得掌正印。时人谓之“佐杂终身佐杂”,并非虚言。

六、惟有保举军功,可开破格之径

常规之路不通,惟有特殊途径方能破格升知县,一为保举,二为军功,三为捐升。

保举为最要之途。遇有河工、剿匪、灾荒、漕运等大事,县丞办事得力,由督抚专折保奏,奉旨以知县升用,即可跳过常规班次,归部选用。然保举之权操于上官,非才干卓绝、深得上官赏识者不能得;更有钻营贿赂而得者,寻常寒士无由得之。

军功次之。遇地方战乱,随营出力,克城破敌,以功保奏,可升知县。然刀兵无眼,九死一生,以性命博前程,非常人所愿。

又有捐升之法。咸丰以后,财政窘迫,开捐例,县丞可捐银若干,升知县衔,或捐免保举。然捐来的知县多是候补虚衔,遇缺仍在各班之末,得实缺者百无一二,多是装点门面而已。

综上而论,清代县丞升知县,难在体制之隔、出身之限、铨选之壅、考成之严。看似只差一阶品级,实则是从佐杂跻身正印的阶层跨越,是官场身份的质变。

有清一代,全国县丞四百余员,知县一千三百余缺,而每年由县丞升知县者不过数十人。绝大多数县丞,或终老八品,或辗转佐杂,一生不得掌一县之印。故旧时官场有谚云:“县丞升知县,如隔一重山;十年磨一剑,未必得缘悭。”

这便是清代基层官场的真实生态:品级之差易补,流品之界难越。佐贰之官,纵有治才,若无正途出身与上官机缘,终其一生也难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