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由于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
1.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三、认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应注意划清本罪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主要区别在于:
(1)主观罪过形式不同。
前者是过失犯罪;而后者是故意犯罪。
(2)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
前者把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法定要件,如果行为人过失实施了损坏交通设施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而后者则不论是否发生了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鹤壁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四、如何适用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119条第2款规定,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3月16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条第2款的规定,由于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致使社会机动车发生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9条第2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根据该意见第12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窨井盖”,包括城市、城乡接合部和乡村等地的窖井盖以及其他井盖。【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鹤壁市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鹤壁市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鹤壁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鹤壁市推荐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律师,鹤壁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