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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青岛善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告,将自然人被告阿某诉至法院,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件定于2026年12月22日9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安排,意味着相关主体间的债权债务争议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进入公开审理环节,各方的合法权益将通过法定诉讼程序得到厘清与保障。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青岛善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被上诉人阿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22 09: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十一法庭(B4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60299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顾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青岛善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案件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范畴,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承接办理,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60299号,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2月22日上午9点,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随着诉讼程序推进,相关债权债务的权责划分将在庭审过程中逐步明晰,也为同类金融资管主体处置借款类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司法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岛善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淑美,所属行业为其他组织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5-2号10号楼701。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赵淑美50%502053-10-24马永粉50%502053-10-24

点评分析
本次青岛善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追索金融借款债权,是其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规举措。待庭审厘清权责后,企业的合法债权有望得到司法保障,也为同类小型资管类主体处置借款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助力行业债权处置规范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