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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黄念泳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指向2026版海事监管规则明确列明的船舶停泊值班合规要求,涉事主体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辖区内所有船舶运营相关责任人敲响了合规操作的警钟。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黄念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08*******7413 违法案由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2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0 作出处罚机关贵港海事局

本次贵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黄念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26-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7413,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相关涉事主体作出的2600元罚款,事由为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处罚督促相关航运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补齐船舶停泊值班的合规短板,规避后续因人员缺位引发的航行安全隐患,对强化日常运营合规性具备明确的规范引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