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扫黑新闻,关注点大多集中在那些直接欺压百姓的团伙。一提到黑恶,脑海里浮现的就是强占土地、垄断生意、暴力讨债这类行为。大家普遍认为,只要把这些动手作恶的人抓起来判刑,案子了结,当地的黑恶问题就算解决了。可现实当中,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直存在:有些地方打掉一批黑恶团伙之后,没过多久,又冒出新的势力;还有不少群众拿着完整的受害线索去反映问题,事情却一直很难得到公正处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核心原因就是,黑恶势力很少单打独斗。他们想要长期在一个地方生存,一定会想方设法搭建一张保护网。如果我们只打掉站在台前的打手,藏在幕后的保护伞没有被挖出来清理干净,这张保护网还在,黑恶势力就可以换个名头、换一套手段继续作恶。在所有类型的保护伞当中,司法领域极少数违纪违法人员带来的危害,影响最为深远。
这里先说清楚一个前提,绝大多数司法工作人员,都坚守法律底线,常年处理各种复杂棘手的案件,实实在在维护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整个司法队伍的主流是值得信任的。但是只要有极少数人丢掉职业底线,利用手中办案权力为黑恶势力开绿灯,造成的破坏就会被成倍放大。普通黑恶分子只能靠恐吓、暴力欺负人;而掌握办案权限的人,如果徇私枉法,能够直接改变案件走向,让受害者有苦无处诉,让犯罪分子躲开法律制裁,慢慢消磨大家对法治的信心。
黑恶势力最害怕的不是群众的反抗,而是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所以团伙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首要的目标就是找关系铺路,拉拢腐蚀负责办案的人员。他们的目的很简单,一旦自己的恶行被举报,就有人帮忙压下案件、拖延调查,或是在证据认定、案件定性上做手脚,甚至提前通风报信,方便他们销毁证据、串供。
时间久了,就会形成一个很难打破的闭环。黑恶分子在外欺压群众、赚取非法利益,拿出一部分好处输送给保护伞;保护伞动用职权,帮黑恶分子规避法律的惩罚。台前的人负责敛财作恶,幕后的人负责保驾护航。只要这个链条没有彻底切断,扫黑就只能停留在表面。打掉一批团伙,保护伞还留在原位,很快就会滋生出新的黑恶势力。这也是为什么,想要扫黑真正做到斩草除根,就必须同步清理司法领域里面的害群之马。
普通人遇到侵权或者纠纷,最后的指望就是法律。大家愿意走正规司法途径维权,本质上就是相信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不管对方有没有人脉、有没有财力,是非对错都能得到公正判定。如果司法办案环节出现权力滥用、徇私枉法,普通人心里对公平的期待就会受到打击。老百姓心里会犯嘀咕,明明自己占理,对方有关系,法律是不是就保护不了自己。当大家不再愿意相信正常的维权渠道,整个社会治理的根基就会受到冲击。所以整治司法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只是扫黑工作的配套动作,更是守住社会公平底线的关键一步。
最近这些年,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阶段,工作思路也发生了明显转变,不再只盯着表面上作恶的黑恶人员。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时候,都会同步开展倒查,深挖案件背后有没有权力寻租、充当保护伞的情况。一个涉黑案件办结,除了审理犯罪分子,还要从头梳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全部流程,核查有没有人为干预案件、有没有人给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大家常听到的一案双查,就是把打击黑恶犯罪和整治司法领域乱象放在同等位置一起推进。
很多人容易把两件事混在一起。打击黑恶势力,针对的是直接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的团伙成员。而司法系统里面极少数违纪违法人员,很多时候不会直接参与打砸抢这类暴力犯罪,他们的作恶方式更加隐蔽,依靠手中职权扭曲案件办理流程。表面上按照正常程序办案,暗地里帮助黑恶分子减轻或者逃避处罚。这类问题藏在程序里面,普通群众很难察觉,查处的难度也更高。
举一个很贴近生活的例子。一个团伙长期霸占镇上的农贸集市,向摆摊商户收取保护费,很多商户害怕被报复,敢怒不敢言,多次报警反映情况。按照正常办案流程,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就应当立案开展侦查。可如果有人从中干预,找各种理由不予立案,或是立案之后故意拖延取证,把刑事案件当成普通民事纠纷来处理。这样一来,作恶团伙就可以继续欺压商户。商户反复举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就算之后这个团伙被查处,当年干预案件的人没有被追责,以后类似的事情依然有可能再次发生。
正因为这类问题隐蔽性强,想要清理司法领域的害群之马,不能只依靠群众偶然的举报。需要搭建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内部案件复核、外部线索接收互相配合。案件办理全程留痕,任何打听、干预案件的行为都要如实登记备案;定期开展案件评查,专门挑群众反映强烈、处理结果明显反常的案件进行复核;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做好举报人保护工作,普通人发现枉法线索之后,有安全可靠的渠道提交信息。
但我们也要明白,强化案件监督,不等于不信任司法队伍。完善监督机制,其实也是在保护认真办案的工作人员。办案流程规范、全程留痕,能够减少人情关系对案件的干扰,让办案人员只依靠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不用承受来自各方的说情压力。监督制度一方面约束少数心存歪念的人,另一方面,也是给坚守底线的办案人员撑起一层保护。
还有一个界限一定要分清。清理司法领域的保护伞,不是无限扩大打击范围。所有查处工作,都必须严格依靠证据和法律规定。不能单纯因为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就直接认定办案人员存在徇私枉法。打官司本身就存在败诉的可能,判决结果没能达到个人预期,不等于办案人员有问题。区分正常的法律争议和徇私枉法行为,核心看有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收受利益、故意歪曲事实、篡改证据、违规干预案件等违法情形。守住这条法律边界,监督工作才不会跑偏,不会干扰正常的司法工作。
扫黑除恶常态化之后,工作重心从集中打击存量黑恶团伙,慢慢转向源头治理。源头治理,最核心的任务就是斩断黑恶势力寻找保护伞的渠道,堵住权力寻租的漏洞。黑恶势力想要长期生存,离不开保护伞的庇护。司法关口守住了,黑恶势力就很难借助权力庇护持续作恶。就算有人想花钱托关系干预案件,完善的监督机制,也会让这类操作很难落地。
翻看各地公开通报的典型涉黑案件,很多大案深挖到底,都会牵出司法系统内部的保护伞。有的人私下泄露案件信息,提前通知黑恶分子销毁证据、串供;有的人在证据采信环节刻意调整标准,降低犯罪定性;还有人四处打招呼,干预案件审理进度。这类人员数量不多,但每一起案件曝光,都会严重损害法治公信力。把这些人清理出去,不只是办好一个扫黑案子,更是修复当地群众对法律的信心。
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决定扫黑工作能不能长久维持效果。扫黑不是一阵风式的专项行动,目标是长久维护社会安定。如果保护伞一直留在岗位上,专项打击结束之后,黑恶势力很快就会死灰复燃。只有把台前黑恶分子和幕后保护伞一并清除,补上制度漏洞,才能压缩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没办法依靠权力庇护,作恶的成本大幅提高,这类犯罪才会从根源上减少。
这项源头治理工作,不可能一次性完成。人情干预案件、权力被腐蚀这类问题,治理需要长期坚持。一方面持续查办已经暴露出来的保护伞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落实干预司法案件登记制度,任何外部人员打听、干预案件,都必须登记留存记录;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抽查,及时发现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队伍警示教育,从思想层面筑牢防线。多方面措施一起发力,持续净化司法环境。
普通老百姓在这件事当中,也可以合理参与。如果自身或者身边人受到黑恶势力侵害,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正规渠道提交举报。如果怀疑案件办理过程存在徇私枉法,同样可以提交真实线索。但是举报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不能捏造证据。不能仅仅因为不认可案件处理结果,就随意诬告办案人员。虚假举报,不仅会消耗公共资源,举报人自己也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提供真实线索、理性反映问题,才是普通人参与扫黑、维护法治的正确方式。
总的来说,打击黑恶势力,不能只盯着在台前施暴敛财的团伙成员。黑恶势力能够扎根地方,保护伞是关键根基,司法领域极少数徇私枉法人员,更是根基当中最危险的部分。不清除这部分根基,扫黑就只能停留在表面。只有坚持打击黑恶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同步推进,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守住司法公正这条底线,扫黑除恶才能真正斩草除根,营造稳定公平的社会环境。绝大多数司法工作者都在默默守护法治,清理少数害群之马,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普通人遇到麻烦的时候,都敢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那么大家觉得,想要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除了深挖保护伞之外,还有哪些源头治理办法?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文明理性发言,请勿发布过激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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