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此次获批,标志着备受市场关注的梯媒行业整合取得重要进展。

公告显示,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的市场份额为5%-10%,集中后实体的合计市场份额为55%-60%。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考察广告行业整体运行状况后认为,目前互联网广告已成为广告行业的主导投放渠道;交通出行广告、传统户外大屏广告等广告品类,会在投放定价、投放效果等层面对电梯媒体广告形成一定竞争约束。

针对交易审查过程中,相关方提出的行业整合后媒体采购成本问题,以及合作点位约束机制两大核心焦点,分众均提出了解决可能的潜在关注的有效方案。

分众传媒表示,公司将依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重点围绕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展开,在释放行业整合效率的同时,持续保障广告主、点位资源持有方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