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证监局)

来源:重庆证监局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重庆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存在营业部负责人违反公司规定获取业绩提成的情况,反映出你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营业部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