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圈社&道哥说车麻建宇】1.29亿元罚单,给全国食品行业敲响了一记警钟。
10月9日晚,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诚恳接受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就旗下望奎双汇"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事件正式致歉。
此次处罚源于2025年8月28日的一次抽检。望奎双汇生产的"猪后鞧肉"被抽检出林可霉素检验结果为7.70×10³μg/kg,超出国家标准限值(200μg/kg)近38倍。
另根据双汇“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漯河市畜牧局、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地监管部门分别对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对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65.39万元,罚款3307.79万元,另因未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宰前停食静养制度(时长未达12小时),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漯河市畜牧局对双汇发展没收违法所得170.10万元,罚款3401.93万元。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双汇发展处以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对公司董事长万宏伟、董事兼总裁马相杰、副总裁乔海莉、总工程师王玉芬合集合计罚款约5636.28万元,其中,万宏伟个人被罚3764.62万元。
一块"猪后鞧肉",双汇领了约1.29亿元罚单。
食品安全的坑,不是第一次踩了
回顾历史来看,双汇并非第一次踩进食品安全的坑。
201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河南济源双汇收购含瘦肉精生猪,引起轩然大波。双汇因此也遭受了巨大损失,根据当年双汇公告,济源双汇收回市场流通的肉制品1259吨、冷鲜肉259.4吨,济源双汇厂内被封存冷鲜产品258.8吨,已进行无害化处理,预计处理损失3100万元。
代价不止于此,双汇市值、销售额、品牌声誉等同样遭受巨大损失。据当年新京报报到,时任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在当年3月末职工大会上坦承,瘦肉精事件对双汇影响巨大,可计算损失超过121亿元,包括市值损失、销售额损失、全年检测费增加以及前述提到的处理问题产品带来的损失。
2019年8月,南昌双汇生产的里脊肉被上海市监局检出禁用兽药氧氟沙星,含量达88.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磺胺类药物残留量也超标3.48倍;时隔不足一个月,宜昌双汇生产的双汇大香肠(香辣风味)又被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含量0.77μg/kg。
而今,双汇又因"猪后鞧肉"林可霉素超标领天价罚单。值得关注的是,从中国食品行业来看,食品安全始终是消费者关注的重大问题,从三鹿奶粉到土坑酸菜,再到漂白鸡爪,几乎是隔一段时间就会有食品安全事件。双汇不是第一次踩坑,中国食品企业也不是第一回踩坑。
于企业而言不痛不痒 董事长为何抗下3000多万?
双汇此次被罚是给中国食品行业敲响的一记警钟。
客观来讲,合计1.29亿元的罚款,处罚力度并不低。根据公告,公司及子公司罚没合计约7250万元,个人罚款合计约5636万元。同时双汇提到,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
从财报来看,公司层面的处罚对于双汇来说其实不大,8月28日晚间,双汇发展发布2026年半年报。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86亿元,同比下降1.16%;归母净利润23.06亿元,同比下降0.76%;扣非净利润22.86亿元,同比增长3.22%。
对比来看,被罚的7250万元,相比半年280亿营收,23亿元利润的双汇来说,数字影像的确不大。至于年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同样对这家年利润预计几十亿元的公司来说不痛不痒。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个人处罚,尤其是董事长被罚的3000多万元,超过了处罚中任何一笔单笔罚款。而这一案例不仅是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行业的警示,更是中国食品安全法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处罚到人”制度。
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这三种情形之一的,还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双汇董事长被罚的3000多万可能也是这则法条最显眼的现实案例。此次食品安全事件后,双汇也发布六大整改方向,包括源头管控、检测升级、过程严管、配强队伍、体系完善、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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