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命关联!专属书记员离职直接入驻涉案律所

线索明确可查:

漯河中院审委会专委刘某,2019至2022年专属跟班书记员许某,全程经手其全部破产、商事案件。

许某从中院离职后,无律师执业资质,却直接进驻河南永力律师事务所305室定点办公,专职对接案源、牵线当事人。

举报人质疑形成固定协作模式:

审判法官掌握案件审判权、案件分配权;

离任贴身书记员驻律所居中对接所有案源;

涉案律所承接诉讼、收取高额代理费。

人员高度绑定、业务精准对接,形成法院审判人员—离任书记员—律所的闭环关联,存在触碰司法“三个规定”红线、违规离任从业、案源隐性输送的重大疑点,有待纪检核查。

二、自审自案!(2026)豫11民初7号案件争议巨大

漯河市某洁具有限公司衍生诉讼案【(2026)豫11民初7号】,是本次乱象的核心焦点案件。

该案管理人律所为被司法审查的问题律所河南永力律所,案件审判长为刘某,

本案原告代理律师王某,疑似由许某直接牵线对接、促成委托。

当事人提交完整抵债协议、真实交易凭证等证据,但该案审理中,相关重要证据未被采信、案涉民事交易未得到认可,当事人财产权益因此受损。

当事人强烈质疑:

该案存在衍生诉讼刻意启动、审理结果提前预设的重大嫌疑,疑似借助破产衍生诉讼机制,不当剥夺普通民众合法资产。

三、天价收费疑点!小额案件虚高律师费,败诉方兜底买单

同类常规案件市场律师费仅数千元,

本案代理费高达30000元,是市场价的十倍,裁判文书判令由败诉方全额承担。

结合该案案源对接链条,当事人高度怀疑:

高额律师费明显超出合理服务对价,存在收费虚高、费用返利、层层分润、利益回流的重大灰色疑点。

四、全网炸裂疑点!2026年10月10日 无视上级自查要求、集中补签卷宗、涉嫌对抗组织核查,违规审判并非个案

据当事人说明:

该案因审理程序严重不规范、疑似独断审理、未实质合议,被多家媒体曝光引发网络舆情。

舆情发酵后,河南省高院监测到相关问题,随即指示漯河中院,责令该案承办法官自查自纠、如实上报程序问题。

当事人反映:

刘某疑似未按要求如实自查、正视程序瑕疵,反而刻意纠集未实际参与评议的合议庭成员,于2026年10月10日集中补签卷宗手续、突击补齐合议书面材料,并且刘某继续威胁当事人。

当事人合理重大质疑:

该行为疑似事后补造司法程序、刻意修补审理瑕疵、虚构合议流程,存在蒙蔽上级核查、规避自查自纠、试图蒙混过关的重大嫌疑,疑似变相对抗组织监督,严重违背司法公正原则与公职人员履职底线。

更为严重的是,当事人长期跟踪、多方核实发现:该案抛开合议庭、个人私自主导判决的违规操作,绝非首次发生。类似程序不规范、合议庭流于形式、个人主导审判的问题疑似长期存在,审判随意性大、程序漏洞频发,屡现不规范履职痕迹,乱象积弊已久,亟需全面彻查。

五、五大核心疑点,条条直击司法底线

1. 法官贴身书记员离职入驻涉案律所,长期定点对接同类案件,涉嫌违规利益关联;

2. 关联律所办案、本案法官自审自裁,案件事实认定与客观证据严重冲突,争议极大;

3. 律师费异常虚高、强制败诉方承担,存在隐性分利、利益输送重大嫌疑;

4. 庭前存在涉案人员私下接触、交流案情线索,涉嫌违反审判纪律;

5. 被上级责令自查自纠后,突击补签卷宗、补造合议材料,疑似掩盖审理瑕疵、规避组织核查,且疑似长期存在程序不规范审判问题。

民众郑重呼吁:纪检全面彻查、一查到底

恳请漯河市纪检监察、政法督查、司法巡查部门:

1、彻查刘某该案审判全过程,重点核实2026年10月10日突击补签卷宗、补造程序、规避自查自纠的真实情况;

2、彻查刘某、许某,问题律所主任安某,及近亲属全部资金流水、账户往来轨迹;

3、彻查永力律所财务台账、案源提成、隐性返利、居间费用记录;

4、彻查王某代理资质合规性、本案30000元高额律师费流向与分配链条;

5、依法复核该案判决合法性,审查当事人再审诉求,纠正争议裁判、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6、全面倒查其历年经办案件,排查是否存在长期程序违规、审判不规范等系统性问题。

司法无小事,程序即正义!

手握审判权,绝不能沦为关联人员牟利工具,更不能通过事后补卷、造假掩错、规避组织核查,破坏司法公信力!

全网持续监督、全程跟进、绝不姑息!期待漯河纪检监察部门权威亮剑、一查到底,肃清本地司法歪风!

举报人:李盘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注:本文内容仅为当事人合理质疑与线索反映,所有问题最终均以纪检监察机关官方核查定论为准,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违纪、违法的最终定性,无捏造抹黑、无虚假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