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拟收回商丘市中航摩托车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予以公告:
该宗土地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商永路南侧;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为2258.78平方米(3.39亩);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不动产权证书为商国用(1999)字第0056号。现收回面积为2258.78平方米(3.39亩)。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胡志勇许 诺
联系电话:0370-6068579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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