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珠海市金湾区某学校一名家长报料,称孩子所在学校刚开学不久,家长群里便有家委会成员倡导全体家长每天中午12时至14时到学校照看午休的学生。按照安排,家长需轮流值班,原则上一学期需轮两次,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据悉,家长群里发言的家委会成员在群内表示,此举是为了让老师能更好地休息,如果老师休息不好,受影响的也是学生。然而,报料家长对此表示反对,认为教育局已有经费给到负责看管午休的老师,家委会倡导家长去分担老师的工作,存在“道德绑架”的不适感。该家长还称,虽然名义上是自愿报名,但有些家长积极响应,也有些家长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担心自己不参与会让孩子在学校遭到区别对待。

10月10日,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回复记者称,午托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学校在岗教职工,家长志愿者主要承担秩序维持、现场协助等辅助性工作,不存在家长代替教师管理午托的情况。

金湾区教育局表示,招募信息由家委会在本班家长群、家委会沟通群发布,招募以自愿为原则,不作强制要求。经核查,学校各年级、各班级家长志愿者招募均坚持同一原则,其他班级未发生误解情况。(纵览新闻10月11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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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以及此前发生的武汉市某高中要求家长轮值班级晚自习值守的事件,当然不是个例。

一些地方、一些学校所出现的以强化家校协作为名,半强制地要求家长深度参与学校、班级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值守午休、下午课后延时服务、晚自习,这些做法都不可取。

家校协作的方式很多,但不应包括一方替代另一方履行职责。又或者说,特例情况下、特殊情况下出现的替代履行职责,不能一般化、泛滥。

家长进入校园、班级,轮值看守午休、晚自习等,成为常态化的安排,实际上也增加了校园安全风险。家长在替代履行这些职责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意外风险,无从排除,甚至得不到相关权益的保障。

这些观点,是我们此前有关这类事件已经阐发过的。

现在看来,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一些地方、一些学校确实存在教师负担、履职压力比较大,教学日工作时长过长的问题。

我们此前提到过,正常情况下,除了班主任、兼任学校行政管理岗的教师,其他教师并不需要在课时以外过长时间坐班。

但确实出现了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以各种加强管理的名义,让无需工作时间完整坐班的教师,过度延长坐班时间。

除此之外,很多地方还将原本应当由教育部门、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履行的学生食堂食材检验监督工作,也摊派给任职教师——“验菜”工作甚至在教学日早晨5-6点开展,这必然造成教师无法获得良好休息。

再加上其他的非教学性的行政负担、工作抽调,各种因素累加起来,对于教师而言,确实压力就太大了。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一些学校就将主意打到了学生午休、晚自习等时段的值守上,试图将负担转嫁给家长。

很显然,这并不是在正确解决问题,而是在一而再地“甩锅”,应当得到系统化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