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没有单一的“多少钱”标准,只要流水、获利或账户数量其中一项达标,且主观上明知对方用于犯罪,就可能构成犯罪。
结合司法解释及深圳本地实践,深圳诈骗帮信罪律师陈光东一次性讲清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首先,帮信罪的定罪金额红线有三条,满足其一即达到“情节严重”立案标准:
一是为上游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金额累计20万元以上;
二是个人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三是出售、出租本人银行卡3张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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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不知情不是口头说就能免责。
帮信罪的主观明知采用客观推定原则,办案机关会根据转账时间是否异常、报酬是否明显不合理、是否规避监管、是否多次提供账户等情形综合判断。
不知情被利用转账的量刑,核心看参与程度和主观过错。
如果是被诱骗参与、参与时间短、仅提供账户未参与操作,属于犯罪链条末端的轻微角色,结合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在实践中有较大概率争取缓刑,情节显著轻微的甚至可以争取不起诉。但如果长期配合、多次转账、协助拆分资金,量刑会明显加重。
最后,没有获利≠不构成犯罪。
获利并非帮信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只要客观上为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达到金额标准就可定罪。不过无获利属于法定从宽情节,相比获利案件量刑更轻,初犯、流水不高的案件,取保和缓刑的空间更大。
✅我是深圳刑事律师陈光东,有数十起取保、缓刑、不起诉实战案例,
如果涉嫌诈骗罪帮信罪等,我可以结合实践裁判标准,分析案件定性,制定辩护方案,争取不起诉、缓刑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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