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明镜
近期,作者无意中在网络上看到有关广东佛山中级法院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网文披露了佛山中院主审法官在裁判过程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同时也让网民关注到了关于婚姻家庭第三者等一系列社会现象。婚姻的根基,在于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与彼此尊重。现实之中,总有一部分人漠视婚姻伦理,背弃夫妻义务,致使家庭破碎,而承受伤害最重的,往往是坚守家庭、并无过错的一方。此事件,值得我们深深地反省。
相关资料显示女方李某枝在婚姻当中恪尽本分,用心经营家庭,对婚姻忠诚尽责,不存在任何过错。反观男方涂某铭,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第三者陈某保持不正当关系,不仅撕裂了原本的家庭,更给李某枝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更值得警惕的是,涂某还存在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向第三者赠与巨额财物的行为,这不仅是情感上的背叛,更是对配偶财产权益的直接侵犯。第三者陈某明知对方有合法婚姻,依然介入他人家庭,违背公序良俗,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而,据知情人反映,广东佛山中院二审法官在庭审中的审判活动与事后的裁判结果,却大相径庭,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特别是主审法官庭审中途居然下位与对方单独接触、密谋长达近十几分钟,让人顿生疑虑。
《民法典》明确划定了婚姻的行为边界,既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也为无过错方撑起法律保护伞。法律规定,离婚分割财产应当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负有返还义务。这些法条不是纸面文字,而是用来矫正婚姻中的不公,避免守家尽责的一方,独自承担出轨带来的情感损失与财产损失。
婚姻不是一纸简单的契约,它承载着家庭责任与社会公序良俗。不能让忠诚者蒙受委屈,更不能让破坏家庭的行为得到利益。在本案当中,厘清责任尤为关键:过错方涂某铭应当为自己的背叛行为付出代价,在财产分割上受到相应约束,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陈某取得的婚内赠与财物,理应如数返还。
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家庭美德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裁判应当彰显公平正义,对婚内出轨、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作出否定评价。唯有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惩戒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才能引导社会树立正确婚恋观,让忠于婚姻、珍视家庭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守护。
我们期待本案广东省高院再审能够依法公正审理,还原全部事实真相,充分考量无过错方李某枝的遭遇,还弱者一个公道,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无过错方提供了制度保障。司法实践应当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厘清各方责任,依法追回不当赠与财产,判令过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公序良俗需要司法予以守护。唯有对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予以否定评价,才能引导公众敬畏婚姻责任,保护善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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