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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落地 “交易即开票” 改革,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实现无缝衔接,从机制上规范成品油零售税收管理,便利车主开票。按照要求,各加油站须在 11 月 1 日前完成系统改造,未按期落实的,税务机关将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置。

所谓 “交易即开票”,依托税务乐企平台,在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交易完成后,根据真实交易数据即时为购买方开具数电发票。不同支付渠道,开票方式各有明确安排。消费者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付款完成后乐企平台自动开票;通过互联网平台下单支付,由平台直接开具销售主体为加油站的发票。加油卡客户有二选一的开票方案,可选择充值环节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或是加油消费时开具普票或增值税专票,两种方式不可重复开票。现金、赊销、对公转账等线下交易,则由加油站通过乐企平台完成开票。

新规同时收紧税收监管红线,严厉打击加油站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收款等规避监管行为。一旦查实,税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若认定构成偷税,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追加处罚。

四川作为先行试点区域,省内各大油企已紧锣密鼓推进系统升级与业务切换,部分站点提前落地新规,执行 “当天交易、当天开票、逾期作废” 规则。中石化四川销售下属加油站早在 10 月 1 日率先上线;中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 10 月 8 日完成发票系统升级,启动省内试点;延长壳牌四川分公司分批次上线,个人客户 10 月 13 日启用,企业客户定于 10 月 31 日;中航油四川石油设置 10 月 1 日至 25 日过渡期,过渡期开票申请需在 25 日前办结。

各大油企同步提醒车主,历史消费尚未开票的,务必在规定有效期内办理补开,逾期将不再受理补开票申请。这也意味着,今后加油消费开票将告别事后申请、集中补票的传统模式,交易完成即生成发票,减少车主跑腿申请的环节。

此次成品油零售 “交易即开票” 全面推广,一方面简化消费者开票流程,提升开票体验;另一方面以数字化手段锁定真实交易数据,堵住成品油行业税收征管漏洞,规范加油站收款、开票行为。随着 11 月 1 日全国统一实施,成品油零售行业的发票管理将迈入数字化即时开票新阶段。(锦观新闻、南太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