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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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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年过七旬的老人因意外受伤住院,经济遭受不小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老人携带住院票据、诊疗凭证等材料来到裴德法庭,准备通过诉讼途径依法向保险公司维权。由于其年事已高,不会书写诉讼材料,又体谅子女工作繁忙,不愿麻烦家人协助办理立案手续。面对诉讼流程,老人不知所措问出“不会写字能不能要到钱?”

法庭接待干警见状,耐心安抚老人情绪,细致逐项告知立案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耐心解答老人心中疑虑,通过不断释法明理,逐步打消其顾虑。随后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自然人可委托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规定,在充分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干警主动联系老人女儿,如实沟通案件情况、讲解代理诉讼流程,指导家属依法办理委托手续,最终确定由其女儿作为诉讼代理人全程协助老人参与诉讼,顺利解决老人不便独自应诉的难题。

本案是密山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缩影,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诉讼短板,密山法院始终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精准落实诉讼代理制度,不断探索如何补齐特殊群体的维权短板。下一步,密山法院将持续优化便民诉讼举措,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司法服务端口、优化便民诉讼举措,做实基层法治宣教,以公正、高效、温情的基层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法治温暖。

文字|沈国凤

编辑|刘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