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其2026年10月修订的公司章程已在202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正式批准生效,新版章程将全面替代此前施行的旧版章程,成为规范公司组织行为、股东权利义务等核心事项的纲领性文件。

据披露,北辰实业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共设置23个章节,覆盖从公司治理基础到解散清算的全流程规则:

章节序号 章节名称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 减资和回购股份 第五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股东会 第八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九章 党的委员会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章 公司经理 第十三章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四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内部审计 第十五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六章 保险 第十七章 劳动管理 第十八章 工会组织 第十九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二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一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二章 通知 第二十三章 附则

从核心股本结构来看,北辰实业当前总股本为33.6702亿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26.6亿股,占比约79%;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7.0702亿股,占比约21%,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702万元。章程明确,不同类别的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法定情形可回购股份,回购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在治理架构层面,新版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明确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30%及以上时,董事选举需实行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提名权益。

利润分配方面,章程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特殊情况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设置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20%,充分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

此外,新版章程还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边界作出严格约束,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同时细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建立绩效薪酬止付追索机制,若公司因财务造假导致财报追溯重述或相关人员违反法定义务,将对其绩效薪酬予以止付或追回,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合规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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