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南都近日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多家子公司、控股股东共同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与民事起诉状,建行扬州邗江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涉案暂计金额达2.10亿元,目前案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本次诉讼的起因源于2025年1月15日,扬州南都作为借款主体,与建行扬州邗江支行作为牵头行及其他参与行签订境内银团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获得最高不超过4亿元的中长期贷款,用于年产30GWh智慧储能系统建设项目(一期10GWh),贷款期限为8年,至2032年到期。后续各方陆续签订多项抵质押、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银行方面合计向扬州南都发放贷款2.08亿元,但扬州南都后续未能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建行扬州邗江支行作为银团牵头行,有权代表全体银团成员提起本次诉讼。

本次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及相关涉案核心信息如下:

主体类型 主体名称 角色定位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银团贷款牵头行、代理行,提起诉讼主张债权 被告一 扬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银团贷款的借款主体 被告二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告三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告四 浙江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所持扬州南都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被告五 南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以所持扬州南都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建行扬州邗江支行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要求扬州南都偿还暂计至2026年7月31日的借款本息合计2.10亿元(后续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外,还要求各担保方承担对应担保责任,同时确认原告对扬州南都名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建筑物、设备,以及两家主体所持扬州南都全部股权的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相关诉讼费用及基础律师费也由全体被告共同承担。其中ST南都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完成此前信息披露。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诉讼及已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外,ST南都及控股子公司另有37起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7696.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ST南都方面明确表示,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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