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 老 白
首发:老白读书
中国人常说:“升米恩,斗米仇”。
日本知名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的《恶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恩将仇报的故事。
01/
抓获凶手
移民温哥华前夕,知名作家(日高)被杀死于家中,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野野口,后者为作家发小兼同学兼好友。
锁定他的原因有二:
首先,他在警方侦察过程中他表现得过于兴奋,且在意案发时间,多次旁敲侧击打听警方信息。
而最关键的,在于野野口的口供对不上,他称案发时接到好友打来的电话实际上是由电脑自动拨的传真号。
刻意隐瞒代表他想掩盖犯罪事实,而这成为案件的突破口,警方顺利将他抓获,此时他已是癌症晚期。
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唯对杀人动机闭口不谈,而警方对犯罪动机的不断挖掘,将给这个案子带来不断的反转。
0 2/
犯罪动机的第一层
凶手供述案件情况的手记,开篇讲了两件小事:
1、被害人邻居家的猫令他不堪其扰,曾写过一篇名为《忍耐的极限》的文章吐槽,而被害人曾亲口承认他将这只猫毒死了。
2、被害人的畅销作品《禁猎地》正陷入纠纷,原因在于该作品是基于初中经历创作的,被书中反派原型的亲人认为有损其名誉。
以上两个故事可以总结出几个共同点:
1、被害人(即作家)有将现实中发生的事写进作品的习惯;
2、被害人虽为畅销作家,但人品不好(虐杀小动物,诋毁初中同学)。
那么同为旧同学兼现好友的凶手野野口,是不是也与被害人发生嫌隙,乃至发展出恨意所以杀人灭口呢?
警方从这条线展开了调查。
切入点是作家当天的作品。
警方发现,被害人死亡时电脑上已完成的稿件页数绝非他自己能完成的,跟死亡时间对不上。
很快他们在凶手家中搜到了该作品的原稿。
不止如此,凶手家中还有好几本已完成的作品,有的是手写,有的是打印的,内容均与被害人的部分作品大体一致,仅名字、写作风格略有差异。
凶手可能是被害人的“影子写手”。
由此警方推理:
凶手系被害人的“影子写手”,案发前由于“分赃不均”引发了激情犯罪,凶手先用镇纸将被害人打晕,然后用电话线将其勒死。
真相真是如此吗?
凶手不知可否,显然背后的真相不会如此简单。
03/
犯罪动机的第二层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凶手已经给死者默默供稿好几年了,为何此时突然动手?
带着这个疑问,也出于凶手的刻意引导,被害人的前妻日高初美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在凶手家中,警方共发现了以下几个与她有关的线索:
1、初美的围裙,疑似初美曾来凶手家做过家务;
2、金项链,看上去是准备给谁做礼物的;
3、旅行报名表,跟项链放在一个小盒子里,参加者为凶手和“野野口初子”,显然是初美的化名;
4、初美的照片,夹在一本藏书中做书签,如果不是凶手不小心说漏嘴警方都未必能发现。
警方猜测日高初美和野野口可能有婚外情,所以是情杀吗?
有两个证据支持这一推论:
1、一把沾有野野口指纹的刀,在死者发回国内的物件内被找到;
2、一卷拍到野野口夜闯死者家中的录像带,在一本死者的作品《夜光藻》内被发现——将书挖空放进去的。
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下《夜光藻》这部作品的剧情。
它是极少数非野野口代笔,而由死者原创的故事,写的是画家的妻子与出轨对象企图谋杀画家,妻子本人被画家反杀的故事。
结合死者日高喜欢将现实故事写入作品的特点,警方推测现实中也发生过类似的图谋,而上面两样就是物证。
在作品中,画家的妻子死于正当防卫的反杀;而现实中,日高初美在五年前死于离奇的交通事故很可能也非意外。
基于以上假设,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被害人以妻子与凶手的奸情胁迫凶手成为自己的“影子写手”,凶手不满自己的作品被剽窃企图谋杀被害人结果被识破,不但凶器被没收而且被录像,兼顾及同谋的情人,结果被死死拿捏直至现在。
直到被害人移居海外前仍然不能脱身,导致这场凶杀案。
对于这个推理凶手本人很满意,但警方却不满意。
04/
犯罪动机的第三层
疑点有四:
第一,刀和录像带足够证明杀人未遂吗?录像带只能证明凶手去过死者家中,刀上也没有血迹,都是间接证据;人证方面,被害人妻子与凶手系情人关系,未必肯帮被害人。
第二,即使证明力度够,杀人未遂这个把柄也未必能迫使凶手出卖自己的作品。
第三,如果凶手是怕连累情人才被拿捏的话,那情人死后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么做?
也就是上一节的证据只能证明凶手被被害人拿捏过,却仍然无法回答“为什么此时才动手”这个问题。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警方注意到野野口的右手中指上有厚厚的老茧。
要知道他日常写作的工具是打印机而非手写,也就是说,近期他手写了大量的东西,那是什么呢?
由此可以推想到一个可能性——凶手所谓被剽窃的”原稿“并非原稿,而是近期刻意制造出来的,对应的原作年代久的就手写,最近的就打印。
那么有证据吗?
还真有,调查凶手的考勤记录警方发现:近半年来,他经常请假。
现在我们得到了两个故事:
故事一:被害人日高是坏人,他冷漠对待自己的妻子,又用杀人未遂为把柄窃取妻子情人兼自己好友的作品并名利双收,且可能是害死妻子的坏蛋。
故事二:凶手野野口是坏人,他不但杀死好友,还不惜伪造大量“原稿”也要诋毁死者的名声,将对方的作品和名誉据为己有。
哪一个才是真实的?
答案是故事二。
决定性的证据是被害人的作品《不燃之焰》,凶手声称其剽窃自自己的作品《圆之焰》(圆焰大法好啊)。
跟其他作品一样,这部作品也是有原型的——记录的是作家小时候认识的烟花师的故事。
然而凶手绝对想不到的是,虽然已经90多岁了,但烟花师老爷爷居然健在,且认出了被害人就是当初去他工作间的孩子。
所以剽窃作品一事是假的,是凶手蓄意编造的。
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下去会发现,所谓的杀人未遂事件也是假的,刀和录像带都是凶手故意放入被害人遗物中的。
凶手与被害人前妻的婚外情仍是假的,照片、围裙是偷的,而报名表和项链跟被害人前妻更没有半毛钱关系!
手记中记录的那个杀猫的事件呢?当然也是假的,那是为了干扰警方的办案方向而杜撰出来的。
所有的手记、供词乃至证物,都是凶手为了诋毁被害人的名誉,将对方的作品和名声据为己有而一手打造的。
是什么样的恶意,让一个人不惜如此对待另一个人?杀死他的肉体还不够,还要杀死他的名声,令其社会性死亡?
答案仍在被害人的作品中。
在开篇提到的陷入纠纷的《禁猎地》一书中,被害人揭露了初中时的一起亲身经历的校园霸凌。
当时的霸凌者曾侵犯一名女生,并让小弟拍下照片,而这名小弟,正是凶手野野口。
多年以后,为收集素材,被害人辗转拿到了这张照片——这让他成为凶手的肉中刺、眼中钉。
但这还不足以成为引发凶杀案的契机,被害人刻意隐去了某些部分,没有人知道这张照片的存在,也不知道它跟凶手有关。
契机是这本《禁猎地》近期面临的纠纷。
一旦闹上法庭,照片、以及拍摄此照片的野野口自然会被放置于光天化日之下。
想要阻止闹上法庭,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杀死被害人,然后悄无声息地取走照片——反正自己也没几个月好活了,没啥差别。
但杀人就要背上骂名,那不行,必须藏好自己的杀人动机。
为此,凶手不惜伪造”原稿“、制造刀与录像带证据、偷死者前妻的照片与围裙,并在案发前后写下手记,不断干扰引导警方的探案方向。
可他们不是好朋友吗?
据调查,被害人小时候就对凶手照顾有加,初中时曾被凶手霸凌,长大功成名就后仍旧不计前嫌,还帮助好友成为儿童作家。
一个人,会如此对待恩人吗?
还真的会,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恶意,有时候是没有缘由的。
更何况中国有句老话说:斗米恩,升米仇。
在心理阴暗者看来,越是比自己过得好,还”假惺惺“施恩于自己者,才尤为可恶!
这就是人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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