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姚某、张某作为原告,将安徽溜溜梅新零售有限公司、安徽溜溜梅新零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13日9点40分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该院商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戴某,案号为(2026)沪0104民初20081号,属于常规民事开庭程序。该诉讼事项意味着涉事溜溜梅系新零售主体将面临服务合同相关的司法审查,相关经营合规性与合同履约情况将在庭审中进一步厘清。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姚某、张某 被告/被上诉人安徽溜溜梅新零售有限公司、安徽溜溜梅新零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13 09:40:00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二十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04民初20081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戴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安徽溜溜梅新零售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案件归类为服务合同纠纷,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审理,该案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关联涉事企业的服务类业务履约责任认定,也将为相关服务合同类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属于常规民事程序,将对溜溜梅新零售主体的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开展司法审查。庭审厘清相关合规细节后,既有助于明确涉事主体的对应责任,也能帮助企业排查服务类业务的合同管理漏洞,完善后续经营合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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