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咨询几个问题: 1、市场提及集团同业竞争承诺,是否仅包含加氢综合能源岛末端资产,制氢、氢能商用车、氢能研发资产不在强制注入范围? 2、半年报显示,宁城风光制氢、沁源光伏制氢两个项目,2026年报告期新增资金投入为0,主体工程尚未开工。请问两个项目后续是否继续推进? 3. 如果后续仅注入剩余加氢岛,不纳入甲醇制氢热源厂、上游制氢资产,只靠加氢站业务,公司扣非净利润长期提升空间如何?

董秘回答(鹏飞绿能SZ002356):

投资者您好!为消除同业竞争影响,公司的关联方就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中的同业竞争情况。公司在内蒙古赤峰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26.25万千瓦风电部分)已经获得行政审批核准;在长治沁源的光伏发电制氢项目已被列入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上述两个项目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公司会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披露上述两个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后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外部因素影响等,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终止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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