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不良资产行业研究)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信贷担保与强制执行领域集中出台多部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法务工作产生了深层次的制度影响:执行异议之诉裁判规则体系化重构、刑民交叉涉刑担保规则实质性变革、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开辟新的业务空间、终本案件管理面临合规与效率双重压力。规则在变,裁判尺度在变,银行法务部当前面临的实务挑战集中于:如何在新担保规则下准确判断公司对外担保效力、如何应对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脱保风险、如何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有效维护银行抵押权、如何在刑民交叉案件中调整诉讼策略与举证方式、以及如何在终本案件管理中实现合规风控闭环。
本次培训以“担保效力认定—刑民交叉风险—执行异议攻防—终本案件破局”为主线,覆盖信贷担保从设立到清收的全生命周期,并结合最新司法精神,为法务人员提供系统化的裁判规则解析与实务应对方案
1. 一条主线串起四门课“担保设立—效力争辩—执行攻防—终本破局”,四个专题层层递进,不做孤立条文解读;
2. 站在银行一侧讲,重点回答“审查什么、证据怎么固定、风险怎么补正、财产怎么找到、权利怎么主张”,直接对应岗位动作;
3. 以典型案例复盘为主要授课方式,尤其专题四以终本案件全流程复盘研讨收尾,在案例拆解中训练判断力,而非停留在规则记忆层面。
华睿律云·培训部重磅打造《商业银行信贷担保风险识别、执行异议之诉攻防与终本案件破局实务高级研修班》通过线下2天的集训学习和资源对接,帮助不良资产从业者及各方机构系统提升资产投资、经营、处置实操技能,从更宏观的视角了解和掌握 最新市场脉搏,把握机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培训部·华睿律云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日期:2026年11月11日
培训时间:2026年11月12日—11月13日
培训地点:重庆市
三、培训主题及主要内容
▶ 11月12日(星期四)
9:00-12:00;14:00-17:00;
专题一《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在信贷实务中的适用精析
(一)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审查与银行善意认定
1、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要求与例外情形
2、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特殊规则
3、实务风险提示
(1)授信审查环节的担保决议核查清单建议
(2)担保合同签署时相对人善意的证据固定方式
(3)存量担保中未经决议担保的补正路径
(二)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责任认定与银行应对
1、借新还旧的司法认定标准
2、银行信贷实务中的操作要点与风险防范
3、担保物权顺位的特殊规则
(三)共同担保与追偿权规则在信贷实务中的适用
1、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规则
2、担保人追偿权与代位权的行使
(四)保证合同:方式推定、保证期间与共同担保的内部关系
1、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认定(第25条)
2、保证期间的约定、推定与最高额保证
3、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的方式与证据固定
4、共同担保的内部追偿与“脱保”传导风险
(五)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与银行过错管理
1、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时的责任分配
2、裁判中认定银行有过错的典型情形
3、担保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与反担保的存续
(六)非典型担保与增信措施的实务认定
1、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的法律性质认定
2、独立保函的欺诈认定与银行风险防控
(七)2026年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政策要点(财金〔2026〕6号)与银行应对
1、合作机构准入标准与风险评估
2、风险分担机制下的贷后管理调整
3、反担保物安排的新变化
专题二《刑民交叉司法解释》对银行担保实务的影响——涉刑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与责任承担
1、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2、担保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损害赔偿责任
3、担保人的过错认定因素
4、担保合同有效时担保责任的确定
5、担保人责任的减免路径
6、债权人未尽审查义务时担保人责任的相应减轻
主讲专家:某资深法官,从事民商审判29年,直接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达五千余件。
▶ 11月13日(星期五)
9:00-12;00;14:00-17:00
专题三诉讼与执行攻防——《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实务运用
1、《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的制度框架
2、管辖规则与程序衔接(审执协调机制运用)
3、判决的效力形态:排除执行、解除措施与返还
4、诉讼主体的确定与诉讼请求的构造
5、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实体审查标准
6、银行最常遭遇的八类排除执行主张及应对
7、银行抵押权与案外人权益的冲突与平衡
8、虚假诉讼与恶意串通的识别、反制与赔偿
9、执行异议之诉中的证据规则与举证责任分配
10、房地产企业破产与执行程序的中止
11、执行异议之诉与不良资产处置的衔接
(1)执行异议之诉对不良资产清收效率的影响
(2)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执行异议应对
(3)参与分配程序中的银行优先受偿权保障
专题四商业银行执行终本案件实务——典型案例复盘研讨
1、终本制度框架与银行债权适用边界: 终本适用条件、禁止终本情形、监管红线;案例
2、终本前财产调查与“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举证: 网络查控、线下调查、律师调查令、悬赏公告
3、抵押物、质押物处置与终本程序衔接
4、保证人、连带责任人及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实务: 追加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案例
5、执行和解、执行担保与终本后恢复执行
6、终本裁定、送达、异议复议与程序合规: 终本裁定瑕疵、未依法通知、未采取限消/失信措施等7、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条件、财产线索与跨区域协作
8、执转破、参与分配与债权受偿顺位及银行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受偿策略
9、拒执罪、规避执行与刑民交叉处置
10、银行终本案件内部管理:台账、核销、账销案存与数据合规
主讲专家:田飞,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金融)、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
四、拟邀嘉宾
一、主讲专家:某资深法官,从事民商审判29年,直接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达五千余件。
二、主讲专家:田飞,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金融)、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在广东高院从事民商事、金融、破产审判、执行裁判工作共计12年;现任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律师。
五、报名对象
商业银行法律事务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授信审批、信贷管理、公司金融、普惠金融条线的审查审批人员、信贷经理及团队主管;资产保全部、特殊资产经营部、不良资产清收与诉讼执行团队负责人;负责诉讼、执行、破产重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与呆账核销工作的法务及业务人员;村镇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以及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相关岗位人员;金融律师、仲裁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及地方AMC从业人员
六、报名事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