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厉王刘长之死谁之过?
余,太宗孝文皇帝苗裔也。读《汉书》,至楚元王、淮南厉王事,未尝不掩卷太息。高皇帝以布衣,提三尺剑定天下,封建子弟,郡国并行,本欲屏藩汉室。然,同属血脉至亲,楚元王以知止善终,淮南厉王以骄纵取败,何也?盖非独兄弟之情异,亦制度、心理、时势,相合相斥,乃成。
高皇帝与楚元王,君臣而兄弟者也。楚元王好书多材,从高皇帝起兵,常侍左右,出入卧内,传言语诸内事隐谋。高皇帝不疑,楚元王不争。其封楚也,都彭城,辖三十六县,地大而富。然,楚元王不自行法令,不驱逐朝廷所置官吏,不截留中央赋税。此其智也。盖知:君臣名分,先于兄弟私情,知经济之权不可尽揽,知“知止”乃所以自全。故得善终,楚国文风亦盛。此乃名分早定、边界早立、利益分配不争之效也。
太宗孝文皇帝与淮南厉王,则兄弟而君臣者也。淮南厉王幼年丧母,由吕后抚养,性刚而骄。太宗以代王入继大统,仁厚谨慎;初践位,宗室至亲,不忍伤骨肉。淮南厉王入朝,与太宗同辇,直呼“大兄”。又袖藏铁椎,击杀辟阳侯;自为法令,驱逐朝廷官吏。太宗每宽赦之,袁盎谏曰:“诸侯太骄必生患,可适削地。”太宗仁心太厚,未忍早裁。此非纵容,乃仁厚太过,兼以合法性初定,不欲以宗室之事,伤天下之心。然,系统之道,负反馈当在偏离之微;小恶不纠,大恶必生。淮南厉王见宽赦,以为无罚,益骄纵,终至谋反。群臣议死,太宗不忍加诛,迁之蜀郡,冀其悔悟。淮南厉王性刚烈,道中绝食而死。太宗闻之,恸哭自咎,曰之袁盎:“吾不听公言,以至于此。”又封厉王诸子,分淮南为三,以慰宗室。此可见太宗之仁,亦见其未早立边界之失。
于政治经济学观之,楚元王让渡部分经济自主权,不争剩余产品,故中央与封国良性耦合;淮南厉王自为法令、自行收税,争夺经济自主权,故中央与封国零和博弈。于哲学观之,楚元王知“兄友弟恭”与“君臣之义”可兼容,故不越位;淮南厉王以“高皇帝少子”之身份正当性,对抗太宗“现任皇帝”之政治正当性,终致撕裂。于心理学观之,楚元王有安全依恋,能升华、能认同;淮南厉王有早期创伤,焦虑而自恋,以骄纵试探底线;太宗则以宽纵,回避冲突,被动应付,终致双输。于系统科学观之,高皇帝与楚元王有负反馈纠偏,故稳定;太宗与淮南厉王纠偏失灵,正反馈放大,故失稳。
余以为,君臣与兄弟之处置,其要有八:名分先定,边界早立;经济权、行政权、军事权归中央,封国享赋税、尊荣;公域用君臣法,私域用兄弟情;小错即纠,大错不留;反馈及时,梯度响应;皇帝不怕背恶名,兄弟不逾规;用制度管关系,不用感情赌命运;为尊者讳而不隐其失,为亲者论而不苛其旁。
高皇帝之制,太宗之仁,楚元王之智,淮南厉王之痛,皆后世鉴者:恩不掩义,义不绝恩,则家国两全;名分不清,边界不立,则骨肉相残。此余所以太息也。
中岭 于丙午九月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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