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岳阳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岳县政办发〔2026〕5号)
自2026年9月8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31年9月8日
这是我县首部
专门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的
县级规范性文件
标志着全县瓶装液化气监管
从阶段性集中整治迈入
常态化、法治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今天
记者深入采访
对这项新政进行政策解读
厘清管理新规、监管责任、用气要求等
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改革经验固化,制度落地生根
2022年以来,我县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关停原20个液化石油气小瓶充装站点,将原16个站点整改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二级供应站,推行“一瓶一码一档”统一配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将整治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建立瓶装液化气全链条管理规则。
构建五级责任体系,破解监管难题
新《办法》最大制度创新
是搭建起五级责任框架
️县政府统筹领导 → 乡镇(街道)属地管理→ 村(社区)网格巡查→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企业主体负责
县城管局作为主管部门牵头查处违法案件,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十余个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责任,乡镇和区域管理服务单位协同配合,从制度上解决了权责交叉、监管空白、推诿扯皮等长期存在的治理难题。
源头管住气瓶,杜绝 “问题钢瓶”
针对过去用户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复用等突出隐患,新《办法》明确要求经营者使用自有产权液化气瓶向用户供气,严禁向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燃气,并建立气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管。气瓶的充装、检验、流转全部纳入“一瓶一码”溯源体系,从源头切断不合格气瓶流入市场的通道。
取消用户自提,专职配送上门
新《办法》将“取消用户自提、实行企业专职配送”写入制度,配送车辆和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配送过程同步开展入户安检和隐患告知。
取消
用户自提
实行
企业专职配送
118辆
配送专用
目前全县已有118辆液化气配送专用三轮车投入运营,每辆车配备灭火器和泄漏检测仪,居民换气从“自己跑腿”变为“电话上门”。
规范收费行为,保障群众权益
新《办法》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气价,不得违法收取公示价格以外的费用,从根源上整治乱收费、服务缺位等问题。
划清用气红线,末端同步管控
新《办法》划定了用户的安全用气“红线”:禁止违规存瓶、倾倒残液等危险行为,要求建立重点用户台账和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并明确了乡镇、村(社区)、物业、业委会等单位的安全宣传协助义务。这意味着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不再只是“管企业”,而是将末端用气环节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
新《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逼行业淘汰不合规经营模式,同时以制度形式保障群众用气安全和合法权益,实现从气瓶充装到入户使用的全链条闭环管控,切实守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烟火安全”。
——县城管局燃气股干事 任竞舟
小小液化气钢瓶,连着万家烟火
《岳阳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的实施
以法治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
从气瓶、配送、经营
到用户使用全链条管控
让群众用气更安心、更放心
连续十年创作不易,感谢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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