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孝琴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3日正式作出。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事船员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在水上从业的相关资质核验、作业审批环节的信用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胡孝琴 违法案由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4205045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4*******8765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作出处罚机关镇江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胡孝琴,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45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4*******8765,本次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胡孝琴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胡孝琴,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麻城市三河口镇三河街。
事件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船员胡孝琴作出的200元罚款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轻微违规的独立海事监管举措,未涉及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存在关联涉事企业。该处罚是海事部门依规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对各类航运相关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合规资质及市场信用均无直接关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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