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长牙带刺”的强监管在2026年依旧维持高压。2026年前三季度,证监会及各地派出机构密集披露券商相关罚单,经纪、投行等业务线持续“踩线”。
大量监管罚单背后,不少行业“老毛病”并未完全根除。财富管理、经纪业务依旧是违规高发地带,投行业务“重承揽、轻承做”的惯性思维仍存,质控把关失效问题屡屡触发监管问责。
与此同时,监管逻辑也正在发生迭代。追责链条不断向下延伸,机构与相关责任人连罚逐步成为常态。伴随短视频、直播等数字化展业模式兴起,网络营销相关的新型违规开始进入监管视野。
2026年前三季度券商处罚整体画像
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证券行业相关罚单合计超260张,涉及数十家券商总部、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头部券商、中小券商均有涉及。其中,中小券商分支机构罚单占比相对更高。
具体来看,罚单数量前三的券商分别为天风证券、中泰证券、浙商证券,分别收到罚单18张、12张、12张。
从处罚类型结构来看,警示函仍是监管最常用手段,数量接近全部罚单六成;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行政处罚紧随其后,暂停业务资格、认定不适当人选这类资格罚使用频次明显抬升。
从业务条线分布上,财富管理与经纪业务是罚单“高发区”,分支机构、营业部构成违规主体主力;投行业务罚单数量紧随其后,资管、信用业务、信息技术、反洗钱相关处罚同样有所增加。
在主体分布上,罚单不再是中小券商“专属”,多家头部券商的分公司、营业部同样收到警示函、责令改正。
对比2025年前三季度数据,罚单总数量小幅上行,从业人员罚单增速显著高于机构罚单。
与之互为印证的是,监管目光不再只聚焦券商总部重大项目,大量罚单下沉至营业部一线,针对分支机构的罚单数量占比持续走高。
反复出现的行业“老毛病”
梳理罚单,一批反复出现的违规事由,依旧是证券行业多年难以根治的“老毛病”,大多集中在业务落地、内控执行层面。
财富管理与经纪业务仍是重灾区,尤其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流于形式。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中泰证券湖南分公司的罚单。
监管调查显示,中泰证券湖南分公司暴露出关键岗位制衡与内控机制失效、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投资者账户异常交易核查及留痕工作存在漏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履职不足、营销激励直接与开户数量挂钩等多项违规问题,同时分公司对下辖营业部管控缺失,各营业部均不同程度存在经营、内控管理缺陷。
违规行为较为严重,中泰证券湖南分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限内,该分公司及湖南辖区所有下属营业部均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这也是年内券商分支机构少见的全域停业限新开户监管案例。
投行业务端,“重承揽、轻承做”的老问题依旧突出。7月31日,证监会在官网披露了9则最新的监管措施,涉及6家券商以及3名责任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整改。
具体来看,涉及的券商包括红塔证券、世纪证券、甬兴证券、国融证券、国元证券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券商被罚,均与投行业务存在违规问题相关。其中,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把关不严格是最主要的原因。
监管处罚呈现的新趋势
2026年前三季度罚单也呈现出一些新变化,体现出监管思路的迭代,也是本次罚单梳理中值得关注的部分。
最突出变化是追责链条下沉,“机构+责任人”连罚常态化。过去罚单多以处罚券商主体为主,如今监管追责不再局限于经办员工,分管高管、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都被纳入问责清单。
天风证券今年3月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被罚1500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样被监管进行处罚:时任董事长余磊、时任董事兼总裁王琳晶、时任常务副总裁冯琳、时任副总裁翟晨曦、时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许欣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余磊、许欣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江西证监局9月份向国盛证券开出的罚单中,同样有多名责任人被罚。时任宁波桑田路营业部负责人匡文邦、浙江分公司负责人吴蝶、时任信息技术部负责人陆修然、时任分管经纪业务管理部和财富管理部的副总裁刘国宁、时任财富管理部负责人卢果、时任经纪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周明等责任人均被监管点名。这一串名单,从总部副总到各个条线负责人,乃至营业部负责人,全链路被处罚。
第二大变化,金融网络营销、数字化展业催生大量新型违规,银泰证券该案正是券商数字化展业踩线典型。
2026年8月,深圳证监局发布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管经纪、投顾业务副总经理陈霆分别出具警示函。
监管查明,银泰证券在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出现四大类合规问题: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直播展业不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薄弱、与第三方合作管理不足。
这一罚单直指券商分支机构网络直播展业、第三方合作等环节暴露出内控短板,这也是2026年为数不多直接针对券商直播业务开出的监管罚单。
这也是《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正式落定前的一则指向网络营销的重要罚单。
近年来,券商分支机构纷纷布局短视频、直播渠道开展投资者服务、业务引流,但部分机构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控,出现分支机构自主开播、与外部第三方平台合作边界模糊、直播内容风控缺位、直播场景下投资者适当性落实不到位等共性风险。
监管此次明确,券商分支机构开展网络直播属于机构执业行为,并非从业人员个人行为,分管高管同样需要承担管理责任。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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