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

官方并没有“中国十大冤案”这个固定名单,这是民间媒体整理的近现代刑事重大冤错案件,这些案件推动了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国家赔偿制度完善)。

下面是流传最广的10起平反案件简介:

1. 呼格吉勒图案(内蒙古)

1996年,18岁的呼格吉勒图发现公厕女尸后主动报案,却被认定为强奸杀人凶手,当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真凶赵志红落网并供述此案。2014年再审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是国内非常受关注的死刑冤案,后续启动国家赔偿与办案人员追责 。

2. 佘祥林杀妻案(湖北)

1994年,佘祥林妻子失踪,村里发现无名女尸,佘祥林被认定杀妻,判处15年有期徒刑,入狱11年。2005年,“死者”妻子活着回到家乡,案件平反。典型的亡者归来冤案,极大促进错案防范机制建设,佘祥林获得国家赔偿。

3. 赵作海杀人案(河南)

1999年,同村村民失踪,发现无头尸体,赵作海被认定杀人,判死缓,服刑11年。2010年,被认定的被害人突然回家,宣告无罪。案件曝光刑讯逼供问题,多名办案警察被判刑,赵作海获得国家赔偿与困难补助 。

4. 张氏叔侄案(浙江张高平、张辉)

2003年杭州,叔侄二人被认定强奸致死,分别判处死缓、15年。狱中多年坚持申诉,2013年再审,因证据链断裂、存在刑讯逼供,宣告无罪。获得220万国家赔偿,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是早期高额精神赔偿的典型案例 。

5. 杜培武案(云南)

杜培武本身是公安民警。1998年两名警察被枪杀,杜培武被认定杀妻及其情人,一审判死刑,二审改死缓。庭审中杜培武当庭展示身上刑讯伤痕。2000年,真凶杨天勇团伙落网,案件平反,是著名的刑讯逼供典型冤案 。

6. 滕兴善案(湖南)

1987年,湖南“杀人碎尸案”,滕兴善被判死刑并执行。后来当年被认定遇害的女子仍然活着。2006年再审宣告滕兴善无罪,是较早的“亡者归来”的已执行死刑冤案。

7. 陈满案(海南)

1992年海口发生杀人焚尸案,陈满被认定凶手,判处死缓,在狱中申诉长达23年。2016年再审宣告无罪,是国内申诉时间很长的平反案件,推动证据审查规范化。

8. 念斌案(福建)

念斌被指控投毒杀害邻居孩子,一审判死刑,多次死刑复核。历经8年诉讼,2014年福建高院以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典型的疑罪从无判例,没有抓到真凶,依靠证据规则平反。

9. 李久明案(河北)

2002年入室杀人案,李久明被屈打成招,判处死缓。2004年,另案抓获的蔡明新主动承认该起入室杀人是自己所为,李久明被宣告无罪,案件暴露刑讯逼供问题。

10. 张绍友案(河南)

张绍友被认定奸杀侄女,判处死缓,服刑9年。后真凶落网认罪,案件再审平反,获得国家赔偿,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