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关于社保的讨论又多了起来,焦点集中在公平性上,尤其是体制内与体制外之间长期存在的待遇差距。这个问题不解决,讨论要不要多缴、要不要继续缴,就会变成一场没有答案的争论,因为大家心里的疑问是:我交的钱,最后是不是按同一套规则回到我手里。
第一个不公平在缴费这一端。缴费基数与真实工资脱节,一个人月工资3500元,但由于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5000元,单位和个人需要按5000元作为基数缴纳社保。对低收入者来说,这不是保障,是当期收入的强制压缩;而多缴的部分,未必能等比例地体现在自己未来的待遇里。跨地区流动时,缴费与待遇的对应关系更模糊,人在哪里交、将来在哪里领,常常对不上账。
第二个不公平在待遇这一端。同样的缴费年限、同样的工资水平,因为身份不同、单位性质不同,退休后拿到的钱可能差出一截。体制内的替代率明显高于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与职工养老金之间更是数量级上的差距,人数占多数的那一部分人,分到的是支出里的少数。这不是效率问题,是规则设计的问题。
第三个不公平在预期这一端。年轻人感到自己缴的钱在养当下的老人,而自己老了能不能足额领到,谁也说不准。灵活就业和断缴的人越来越多,本身就是对制度信任度的一种表态。
要改,可以从三件事入手。一是让缴费基数回到真实工资,取消对低收入者按社会平均工资下限强制缴费的做法,同时对低收入群体降低费率、由财政给予补贴,避免缴费变成逆向负担。二是把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明确定位为保基本,全国统一发放一个"饿不死"的基础待遇,这部分由财政兜住,人人相同,与缴费多少脱钩,把保底和激励分开。三是想在基础之上多拿,就交给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自愿参加,多缴多得,规则透明、精算中性。此外还要提高透明度,公开收支和精算结果,让缴费人看得见钱去了哪里;体制内外的差距要逐步并轨,历史欠账用财政和国资划转解决,不能继续转嫁给现在的缴费人。
公平不是把所有人拉平,而是让规则对所有人一样。这一条理顺了,讨论交不交社保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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