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开公司的老板都有一个固有想法:公司是我自己的,赚的钱都是我的,我没必要给自己发工资,不发工资还能省下个税和社保,一举两得。
如果放在以前,数据没有打通,这样操作或许还能蒙混过关。但是随着金税四期全面落地,税务、社保、银行三方的数据已经可以实现互通比对。法人长期零工资,不再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系统能够自动抓取、自动标记异常,不需要税务人员人工翻查账本,就能把风险企业筛选出来。
很多老板就是因为忽略了这一点,明明公司一直在正常经营,有公户流水、有业务收入,但是法人的工资薪金个税长期为零,被系统预警,还要专门整理资料去解释说明,平白增加了很多麻烦。
到底哪些情形下,法人零工资会被重点关注?主要有这四种情况:第一,法人连续6个月以上个税申报都是零;第二,公司账面有利润,但是法人一直是零工资;第三,法人和其他在职员工的工资水平差距非常不合理;第四,对公账户频繁往个人账户转账,账面却没有对应的工资发放记录。系统会把个税、社保、企业所得税、银行流水放在一起交叉核验,一旦逻辑上出现矛盾,就会触发风险提示。
不过这里也要客观说明,并不是只要法人零工资就一定有问题,有4种合理情形,如实零申报是被认可的。
第一种是挂名法人。仅仅是登记名字,本人完全不在公司上班,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实际经营由职业经理人负责,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然不需要发工资。但是要注意,最好留存书面的说明材料,证明自己没有参与运营,不能只是口头说说。
第二种是筹建期或者停业期的企业。公司还没有正式开业,或者季节性停工、暂时停止经营,没有实际业务,没有经营收入,没有工资支出是正常状态。
第三种是退休返聘的法人。已经办理退休手续,被公司返聘回来工作,这种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但是要按劳务报酬或者工资薪金如实申报个税,不能直接填零。
第四种是完全没有经营的公司。无业务、无收入、无支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无”状态,短期零申报一般不会有问题。但如果超过12个月一直这样,税务很可能会通知企业,要求提交情况说明。
同时还有三种常见的避税操作,看着很聪明,实际风险很高,老板一定要避开。
第一种,明明法人天天在公司干活,谈客户、签合同、做决策,实实在在参与经营,却一直做工资零申报。既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规定就应当申报工资薪金,长期零申报,很容易被判定异常。
第二种,用大量的发票报销来代替发工资。有的老板每个月收集餐饮、住宿、交通发票拿到公司报销,变相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口袋。正常的经营支出当然可以凭票报销,可如果没有真实业务支撑,报销金额大、发生频率高,就是明显的涉税风险。
第三种,想用股东分红来完全替代工资。工资和分红是两笔不同性质的收入,适用的政策、税率都不一样,不能人为地为了少交税,就把本该发的工资全部改成分红。
那到底怎样做才是合规的?其实就分两种情形,很好区分。
如果法人实实在在在公司管事,负责日常经营,那就正常发放工资、申报个税、缴纳社保。工资不用定得特别高,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平均薪资,或者按企业净利润的10%-30%设置一个合理区间,兼顾成本和合规。
如果法人确实完全不参与经营,只是挂个名字,就不要随便给自己造工资。可以签订不任职的书面协议,妥善保存好所有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参与管理的证据,如实做零申报,做到有据可查。
在这里还要破除三个流传很广的认知误区。
误区一:公司在亏钱,就可以不给自己发工资。亏损和要不要发工资,完全是两件独立的事。亏损是企业的经营结果,工资是劳动的报酬,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应当按规定申报。
误区二:我是老板,公司的钱就是我的钱。法律上,有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公司资产不等于个人资产,公私一定要分开,不能随意把公户资金当成自己的钱支取。
误区三:只是做个零申报而已,没人会查。现在多部门的数据已经打通,靠着信息差去“躲检查”的时代早就过去了,异常数据很容易被识别出来。
企业经营,合规永远是第一位。与其等到被系统预警、被要求自查的时候再慌忙补救,不如提前梳理薪资申报情况,规范处理法人和员工的工资。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把本来简单的小事,变成企业的税务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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