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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临沂市罗庄区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罗庄区城资公司”)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36万元,案号为(2026)鲁13执恢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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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城资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同阳,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公司大股东、实控人为临沂市罗庄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持股100%。
工商信息显示,罗庄区城资公司股东曾多次变更,今年2月,大股东由临沂绿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临沂市罗庄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企查查显示,罗庄区城资公司对外投资临沂罗兴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控制临沂市罗庄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沂罗美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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