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法定供热时间为每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25日,遇到极端降温天气,当地会根据情况提前启炉供热。不少家庭已经开始关心供暖、报停事宜。

供热报停有时间窗口,一般要求在供热期开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停供不是免费,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基础供热费,各地供热公司收费标准统一按当地文件执行。

供热期间,正常室温标准不低于18℃。如果连续多天室温不达标,可以保留测温记录,向供热企业反馈,协商退费或者减免取暖费。

几个常见误区提醒大家:

房子空置不报停,取暖费依旧全额收取,不能以不住人拒缴;

私自改动供热管道、放水,会被处罚,严重影响整栋楼供热;

二手房过户,记得结清往年取暖欠费,不然新业主会被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