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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泰证券研究所)
一、出口退税为国际贸易准则,原理上非补贴,实操中据宏观及产业需求调整
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行的税收安排,目的在于退还出口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等环节已经负担的间接税,使商品以不含出口国间接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即出口退税遵循消费地征税原则,商品主要承担消费所在国的税负,从而减少重复征税,使进口商品与当地生产的同类商品在相同税收条件下竞争。这是国际贸易中的中性制度安排,全球17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均采用,原理上并不为“补贴”。
回顾出口退税政策历史,通常会基于宏观稳出口背景、行业竞争力及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对政策进行调整。比如2010年开始削减低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调高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率,引导企业适时调整出口货物的结构;而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以及2020年疫情初期,我国均通过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减轻出口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外贸稳定发展。
二、出口退税25年约2万亿,其中汽车/装备制造规模较大但退税依赖度较低
2025年中国全年退税规模约2.13万亿元,占全国总税收的12%。潜在的出口退税政策推进方向而言,逻辑上,出口退税规模较大(对税收贡献较大)及企业利润中对退税的依赖度较低的行业可能相对优先级更高,如汽车。基于这一逻辑进行简单排序,值得注意的是,实际政策执行仍需综合考虑行业竞争力、产业调整方向等因素。
汽车和装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相对靠前,总出口退税规模相对较高(占比超3成),但行业毛利率相对较高、对出口退税依赖度偏低(占比2成左右)。
化工、橡塑和金属制品,如化工行业退税规模较大,但退税额仅相当于行业利润的14.6%。
电子通信规模最高(超3成)、但对出口退税依赖度高达55.4%。
劳动密集型行业退税规模有限,纺织、服装、娱乐用品、家具、制鞋业合计退税占比不到10%,但利润依赖度为40-60%,优先级或最后。
三、出口退税下调扩容不影响行业长期竞争力
今年以来出口退税调整扩容,但对税收提振暂时有限,对产业的影响或更为深远。今年4月开始电池的出口退税率从9%降至6%、并将从明年进一步降至0%,同时光伏的出口退税于4月取消;10月12日中国宣布将新能源汽车的出口退税率从13%降至9%、并取消电子烟装备的出口退税。我们估算以上退税政策调整将分别降低2026-27年出口退税约330亿元和720亿元,估算合计占2026年出口退税总额的5.2%以及税收收入的0.6%。
展望出口退税的影响,我们复盘2015年/2021年钢铁出口退税逐步取消后的影响,显示出企业短期出口量减少、利润率受冲击,但长期产能优化、呈现“U”型曲线,产业升级带来的效率提升或为主要推动力。随着钢材出口结构优化,企业更加重视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叠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行业产能出清,钢材出口企业利润率逐步回升。而2025年下调光伏行业退税并未影响全球竞争力,但考虑到行业进入产能调整期,可能阶段性增加了光伏企业的经营压力。
总体而言,短期退税依赖度较高、海外提价能力较弱的企业可能出现单位收入下降、出口数量收缩和订单流失。但议价能力和生产效率则决定企业能否在中长期行业出清中受益。
风险提示:海外需求超预期回落拖累出口,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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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退税机制为国际贸易准则,原理上并非补贴,但实操中根据宏观及产业竞争力调整
二、我国出口退税25年规模约2万亿,其中汽车/装备制造业规模较大但退税依赖度较低
三、出口退税下调扩容不影响行业长期竞争力
一、出口退税机制为国际贸易准则,原理上并非补贴,但实操中根据宏观及产业竞争力调整
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行的税收安排,目的在于退还出口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等环节已经负担的间接税,使商品以不含出口国间接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国内税负削弱其价格竞争力。这一安排通常与进口环节征税相配合,根据OECD《国际增值税指南》[1],商品出口时,出口国退还或免除相关国内税款;商品进口时,进口国按照当地规定征税。通过“出口退免税、进口征税”,商品主要承担消费所在国的税负,从而减少重复征税,使进口商品与当地生产的同类商品在相同税收条件下竞争。具体而言:
出口退税遵循消费地征税原则(destination principle):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最终消费,出口商品在境外消费,理应由进口国征税。若出口国不退还商品在国内各环节已缴的增值税,同一笔增值额将被出口国和进口国重复课税,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天然背负额外税负。因此,对出口实行零税率(免征出口环节税+退还已缴进项税)是国际贸易中的中性制度安排,全球17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均采用。
从制度层面理解,正常的出口退税不等于出口补贴,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超额退税。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2]对正常税款退免和超额退免作出了区分:符合规定的间接税退免不视为补贴;超过允许退免范围的部分,则可能构成出口补贴。因此,判断出口退税是否属于补贴,应考察具体税种、计税依据和退免金额,不能仅凭退税规模大小作出判断。
历史沿革层面,1985年4月,我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主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等;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增值税制度日渐完善,出口贸易规模日渐扩大,出口退税亦发挥宏观调控、产业调整等作用(图表1-4)。
1994年-2004年,全面调整。1994年税制改革后,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基本实现了全额退还,这对我国出口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但由于中央财政预算压力加大,1996年出口退税率全面下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了应对出口偏弱,1998年出口退税率全面上调。
2004年至2020年,结构调整。2004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的出口退税制度建立,缓解了中央财政的退税压力;并通过五档退税率,如降低优势产品退税率、取消部分资源产品退税等,实现了出口退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整。其后,通过取消或降低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退税、提高重大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等,出口退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产业调整的作用。
2021年以来总体下调。2021年分两步取消全部钢铁产品出口退税;2024年11月再度取消铝材、铜材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微生物油脂等59项产品出口退税;下调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等209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9%。此外,今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电池产品退税率2026年4月1日–12月31日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
回顾出口退税政策历史,通常会基于宏观稳出口背景、行业竞争力及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对政策进行调整。从原理上看,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等出口自限性政策的核心是部分推升国际市场价格、稳定国内市场价格,降低出口国的贸易顺差,但将一部分价格上涨和收入留在国内、而非全部由出口目的地国享有。而当行业竞争力内生化、维持高额退税转换为本国财政出钱压低出口价、实际补贴境外买家时,相关行业退税或相机下调(参见《解析关税上升的几种应对方法》,2024/11/5)。总结而言政策调整的主要逻辑包括:
行业竞争力及经济结构调整:2010年在经济危机之后,出口退税率逐渐回归2008年之前的模式,削减低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调高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率,引导企业适时调整出口货物的结构,大力发展高附加值行业,此外后续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亦旨在保护稀缺资源,比如取消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原木及调降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文献研究亦表明出口增值税退税在决定企业-产品加成率方面的作用,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培育产品竞争力——比如Sun, C., & Wu, H. (2023)[3]利用2000年至2007年中国企业-产品层面数据发现,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实施及退税率的提高,均能提升出口企业的产出加成率。
宏观稳出口背景:出口退税率调整是我国应对外部冲击的政策工具之一。在亚洲金融危机后的1998—1999年、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以及2020年疫情初期,我国均通过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减轻出口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学术研究也为其稳出口、稳就业作用提供了支持:Gourdon等(2022)[4]发现,提高退税、降低出口税负在国际金融危机及其后仍能支持出口;Gao等(2021)[5]则发现,提高企业加权出口退税率有助于扩大就业。上述证据表明,出口退税调整能够通过支持出口和企业用工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但不同危机阶段的实际效果仍取决于外需、企业经营状况及其他配套政策。
二、我国出口退税25年规模约2万亿,其中汽车/装备制造业规模较大但退税依赖度较低
2025年中国全年退税规模约2.13万亿元,占全国总税收的12%,结构上看,我们根据出口交货值大类估算,出口退税主要集中于计算机通信电子行业;其次是电气机械、汽车和通用、专用设备,此外是化工、橡塑和金属制品;而劳动密集型行业退税规模有限。由于财政部不公布分行业出口退税数据,分行业退税规模我们采取出口交货值进行估算,但该划分仅包含统计局规模以上行业的分类,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出口交货值15.8万亿元,纳入统计的32个工业行业出口退税额合计约为1.25万亿元(占25年退税额的约6成),退税额占这些行业利润总额的17.0%。
出口退税占比最高的是计算机通信电子行业。2025年该行业估算退税额约4,161亿元,占32个行业退税总额超3成,其中集成电路、电脑和手机较高;退税额相当于该行业利润的55.4%,即计算机通信电子制造业既是退税规模最大的行业,也是利润依赖度较高的行业。
汽车和装备制造业亦为重点部分。电气机械和器材、汽车制造、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行业的退税额分别约为1,471亿元、1,121亿元、781亿元和640亿元,合计占总退税额超3成。其中,汽车制造业退税额占比达9%左右,退税额占利润的比例为24.3%;电气机械、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行业的这一比例分别为23.0%、21.7%和21.3%。显示这些行业的退税规模较大,但利润依赖度低于电子设备和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
化工、橡塑和金属制品也是退税规模较大的中游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三个行业退税额合计约1,478亿元,占总退税额的12%左右。其中,化工行业退税规模较大,但退税额仅相当于行业利润的14.6%;橡塑和金属制品行业的退税利润比分别达到29.7%和26.2%。
纺织服装、文教工美、家具和皮革制鞋行业的政策依赖程度最为突出。纺织服装服饰业的退税额约288亿元,仅占总退税额的2.3%,但相当于行业利润的63.9%,是样本中退税利润比最高的行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的退税利润比为59.5%,家具制造业为47.5%,再加上制鞋业和纺织业共五个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的退税额合计约1,229亿元,占总退税额的不到10%;但其退税额相当于行业合计利润的约51.2%。
具体估算方法上,我们采用分行业退税额 = 分行业出口交货值 × 分行业退税率 × 贸易方式税基系数。①出口交货值来自国家统计局规上工业统计(2025年15.8万亿元,仅覆盖规上工业,约占全国出口58.6%);②退税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逐行业赋值(多数制造业13%,非金属矿物制品、成品油等9%,钢铁0%、有色6%等);③税基系数按海关分商品贸易方式结构加权(一般贸易×1.0+加工贸易×0.30+保税物流×0.35+其他×0.15)——加工贸易只退国产增值部分、保税物流货物未在国内完税,32个行业合计1.25万亿元,为财政部2025年退税决算数(2.13万亿元)的58.8%,与规上工业出口占比(58.6%)基本一致。分行业利润来自国家统计局规上工业利润总额(2025年合计7.4万亿元)。
逻辑上,出口退税规模较大(对税收贡献较大)及企业利润中对退税的依赖度较低的行业可能相对优先级更高(图表5)。我们根据2025年规上企业的数据,基于这一逻辑进行简单排序,值得注意的是,实际政策执行仍需综合考虑行业竞争力、产业调整方向等因素。
1)汽车和装备制造业相对排序靠前,包括汽车、电气机械和器材、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总出口退税规模相对较高(占比超3成),但行业毛利率相对较高、对出口退税依赖度偏低(占比2成左右)。若退税率下调,相关企业仍将面临成本上升,但行业盈利受到的影响更取决于海外提价能力、出口收入占比、产品竞争力和海外产能布局。
2)其次是化工、橡塑和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三个行业退税额占总退税额的11.8%。其中,化工行业退税规模较大,但退税额仅相当于行业利润的14.6%;橡塑和金属制品行业的退税利润比分别达到29.7%和26.2%。
3)计算机通信电子规模最高(超3成)、但其利润对出口退税依赖度亦在高位(55.4%),潜在受冲击程度可能较大。
4)劳动密集型行业退税规模有限。纺织、服装、娱乐用品、家具、制鞋业合计退税占比不到10%,但利润依赖度为40-60%,或主要由于净利率及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向进口商转嫁成本的能力弱于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龙头企业,优先级或最后。
三、出口退税下调扩容不影响行业长期竞争力
今年以来出口退税调整的范围扩大,我们预计或将导致2026-27年退税规模合计下降约1000-1100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0.6%左右,由此退税政策调整对财政增收的意义相对有限,对产业的影响则更为深远。今年4月开始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9%降至6%、并将从明年进一步降至0%,同时光伏的出口退税于4月取消;10月12日中国宣布将新能源汽车的出口退税率从13%降至9%、并取消电子烟装备的出口退税。我们估算以上退税政策调整将分别降低2026-27年出口退税约330亿元和720亿元,估算合计占2026年出口退税总额的5.2%以及税收收入的0.6%。由此,从相对规模来看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税收收入的贡献有限,但随着2024年以来出口退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持续攀升,调降出口退税率有望在中长期维持税源稳定(图表8-10)。
展望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我们以2015年、2021年钢铁行业出口退税取消进行分析,亦印证短期利润率受冲击、但长期产能优化、行业利润率变化呈现“U”型走势。其背后驱动力为中国产业升级带来的生产力提升,2024年以来工业企业ROE呈现企稳回升的态势,尤其是在去年关税“过山车”的冲击下保持较为稳定的营收和盈利增长,显示其竞争力增强。
在2015年,取消含硼的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钢材产制品出口退税率,对应出口量同比下降3.1%、钢铁企业利润率亦有明显回落,但随着钢材出口结构优化,企业更加重视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出口,叠加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使产能优化,钢材出口企业利润率逐步回升,即出口量减少但企业利润呈现明显改善。
2021年5月和8月分两步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2021年5–6月钢材出口较3–4月峰值回落,政策初见成效;但因海外钢价显著高于国内,对出口竞争力影响有限,出口意愿仍强(5月和6月钢材出口同比录得19.8%/74.5%的高增长),且随着国内钢铁产能的逐步调整,总体钢铁行业利润率呈现企稳回升,截至26年8月录得4.8%,高于21年1月的3.4%(图表11)。
而2025年光伏行业退税率下调,尽管出口退税率下调并未影响光伏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但在行业供需失衡的背景下加剧了光伏企业的经营困境。2025年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9%后,光伏上市公司的税收返还由2024年的284亿元降至204亿元,同比下降约28%;同期归母净亏损由165亿元扩大至226亿元。考虑到今年4月1日起光伏行业的出口退税取消,预计退税规模降低将继续影响光伏企业的盈利表现(图表12-13)。
出口退税率下调同样减少了电池行业的税收返还,但电池行业的海外收入仍大幅增长,企业盈利受到的冲击也相对有限。2025年电池上市公司的税收返还由上年的217亿元降至178亿元,同比下降约18%,降幅小于光伏行业;在营收增长的支撑下,归母净利润仍增至近1000亿元,表明退税减少尚未改变行业整体盈利增长的趋势(图表14-15)。
学术研究显示,短期内,退税下调首先表现为出口成本和现金流压力,而中长期内,政策调整可能加快行业内部企业分化,具备技术、品牌、规模和海外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可能承接退出企业的订单和市场份额。总结而言,我们认为短期来看,退税依赖度较高、海外提价能力较弱的企业可能出现单位收入下降、出口数量收缩和订单流失,而企业的议价能力和生产效率则决定企业能否在中长期行业出清中受益,如企业出口价格和成本向海外客户传导的能力,以及企业的海外产能、品牌和产品差异化程度均为评估重点。
短期而言,出口退税下调推动出口价格上行、生产商及海外买方共同承担“损失”,而损失分配取决于企业议价权。Braakmann、Gao与Maioli(2020)[6]基于2003—2006年中国企业—产品—目的国交易数据发现,退税率下调后,出口企业通常会提高出口价格,但成本传导并不完全:样本中约47%的损失由海外买方通过更高价格承担,其余约53%仍由国内生产者承担,并表现为扣税后单位收入下降、出口数量收缩及部分企业退出。大出口商、高价格产品企业、国有企业和一般贸易企业的价格传导能力相对更强,表明退税调整的盈利影响取决于企业议价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从中长期看,退税下调也可能促进制造业资源重新配置。Zhang、Xu与Zhang(2022)发现[7],退税率下降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相关,主要原因是低生产率企业退出以及资本、劳动力和市场份额向高生产率企业转移。因此,退税下调可能同时带来行业出口和短期盈利承压,以及中长期市场出清和集中度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生产率改善并不等于行业利润立即回升,龙头企业能否受益仍取决于其提价能力、出口依赖度、成本控制和获取退出企业订单的能力。
风险提示:
海外需求超预期回落拖累出口,出口退税政策范围进一步扩散。
本文摘自2026年10月14日发表的《如何理解出口退税下调?》
易峘 研究员 SAC No. S0570520100005 | SFC AMH263
吴宛忆 研究员 SAC No. S0570524090005 | SFC BVN199陈玮 研究员 SAC No. S0570524030003 | SFC BVH374
[1]https://www.oecd.org/content/dam/oecd/en/publications/reports/2017/04/international-vat-gst-guidelines_g1g75db4/9789264271401-en.pdf
[2]https://notifications.wto.org/en/notification-requirements/subsidies-and-countervailing-measures
[3]Sun, C., & Wu, H. (2023). The impact of export VAT rebate on firm-product markups: Evidence from Chinese industrial enterprises. Economic Modelling, 119, 106143.
[4]Gourdon, J., Hering, L., Monjon, S., & Poncet, S. (2022). Estimating the repercussions from China’s export value-added tax rebate policy. The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124(1), 243–277.
[5]Gao, B., Ma, J., & Wang, Z. (2021). The employment and wage effects of export VAT rebates: Evidence from China. Review of World Economics, 157, 347–373.
[6]Braakmann, N., Gao, B., & Maioli, S. (2020). VAT rebates as trade policy: Evidence from China. China Economic Review, 63, 101536.
[7]Zhang, T., Xu, S., & Zhang, S. (2022). Are export tax rebates patronage for Chinese firms? An analysis of productivity. China Economic Review, 75, 1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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