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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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推荐、自动化决策、生成式AI算法已经成为大量企业的核心业务工具。不少企业存在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算法未备案、过度自动化决策等算法违规行为。

那么,企业算法出事,法定代表人、高管、技术负责人会不会被实施任职禁入?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对负责人作出任职限制

实务中,算法违规并非一律触发任职禁入,区分一般违法与情节严重违法。

1.普通算法违法:约谈、个人罚款,不限制任职

企业存在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算法备案瑕疵、自动化决策不透明等一般违规,监管通常责令整改、警告,对企业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10万元个人罚款、开展负责人约谈。该情形下不会直接限制高管任职资格。

2.情节严重的算法违法,可以实施任职资格限制

如果算法违法同时伴随大规模违法处理个人信息,造成大量用户权益受损、重大数据泄露,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省级以上监管部门,除高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之外,可以决定禁止相关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典型适用场景:利用自动化决策(算法)实施大规模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非法画像,侵害海量用户权益,被认定情节严重,主管人员就可能触发任职限制。

3.涉及网络安全犯罪、治安处罚的特殊禁业

如果算法相关行为触及危害网络安全,责任人受到治安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网络运营关键岗位;构成刑事犯罪,终身禁止该类关键岗位。该禁业针对网络安全特定岗位,不等同全面董监高禁入。

二、关键实务误区澄清

误区一:只要企业算法被罚,老板就会被禁业。

任职限制属于裁量性处罚,不是必罚项。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由省级以上监管机关才有权作出,市级监管部门无权限作出该类任职禁止决定。单纯整改警告、小额罚款,不会产生任职资格限制后果。

误区二:任职限制,全国所有行业全部不能担任高管。

法律表述是禁止在“相关企业”担任董监高,一般约束互联网、数据、算法、个人信息处理类企业,并非所有市场主体全部一刀切禁止。

误区三:只罚技术开发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不会被追责。

追责对象包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只是写代码的技术人员。法定代表人、CEO、分管业务高管,如果实际主导、审批算法业务,疏于合规管理,即便不懂技术,同样可以被认定为主管人员,面临个人罚款乃至任职限制风险。

误区四:算法备案不合格,直接触发董监高禁入。

单纯备案程序瑕疵,属于程序性违规,通常责令补备案,一般达不到“情节严重”,不会直接限制任职。

三、哪些算法风险容易升级为“情节严重”

1.依靠算法对大量用户实施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

2.算法自动进行非法用户画像,过度收集分析个人信息;

3.自动化决策不提供拒绝选项,批量侵害用户权益;

4.算法驱动造成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

5.拒不整改、多次算法违法,主观恶意明显。

周军律师提醒,算法合规不只是技术部门的事,企业高管同样背负个人法律风险。企业算法普通违规,负责人主要面临约谈与个人罚款,不会直接限制任职;只有算法违法情节严重,省级以上监管机关才有权裁量作出董监高任职限制;如果触及网络安全违法犯罪,还会触发特定岗位的五年乃至终身禁业。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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