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元集团带你了解社保基数变化:
01 浙江:缴费基数上限为25611元/月,下限为5122元/月
10月8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101513/art/2026/art_0bd7aa6625104d0ab1216dc323b5b997.html
一、关于2025年度加权平均工资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5年度我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102446元(8537元/月)。
二、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以来,为减轻参保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经国家同意,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上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执行,与全国统筹规定保持一年的差距。根据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工作安排,从2026年1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恢复按上一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执行。我省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根据2025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
据此,我省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按2025年度加权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5611元/月,比上年提高31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按2025年度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5122元/月,比上年提高136元/月。
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一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136×8%=10.88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136×16%=21.76元;一名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136×20%=27.2元,其中10.88元记入个人账户。缴费水平提高后,退休时计发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增加,体现多缴多得原则。
三、关于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2026年度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有关待遇,根据2025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02 福建: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893元、下限按照4579元执行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https://rst.fj.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ldgx/202610/t20261008_7221778.htm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893元、下限按照4579元执行。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上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参保单位和职工因本次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12月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四、自本通知印发的次月起,全省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893元、下限按照4579元执行。
03 江苏: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5127元执行,下限标准按5025元执行
10月8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政策原文:
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10/8/art_78497_11838875.html
通知明确,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5127元执行,下限标准按5025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按照政策规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
省四部门通知明确:对于因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分次或一次性缴清。在此期间,不加收任何滞纳金和利息。
04 广东: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603元,下限调整为5521元
10月8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关于公布202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957552.html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统一为5510元。调整后,全省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不再划分缴费基数下限片区。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603元,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21元;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603元,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21元。
三、因本次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产生的补差部分,参保单位在本社保年度内缴纳的,视为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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