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共同犯罪被立案调查,第一时间梳理自身参与犯罪的全部细节,包括邀约人身份、具体分工内容、是否参与决策环节、是否获取报酬及报酬金额、是否曾拒绝参与核心犯罪环节等,接受讯问时如实陈述相关细节,不要为了帮同案人员担责刻意夸大自身作用,也不要隐瞒相关事实作出不实供述。张渊博结合达拉特旗本地的办案流程提示,当地公安机关在法制审核阶段就会初步摸排主从犯线索,如实供述的内容会直接纳入审查范围。
主动收集能够证明自身作用较小的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工作群指令、同案人员的供述、在场证人的证言等,比如受上级指使参与某一环节的微信聊天记录,就可以作为从犯认定的关键依据。
退赃退赔要结合自身地位作用量力而行,不要为了争取谅解盲目承担全部退赔责任,反而可能被推定为主犯。张渊博提示,达拉特旗本地司法机关在认定退赃情节时,也会参考主从犯身份,从犯仅需承担自身涉案对应部分的退赃责任即可,超出自身责任范围的超额退赔并不会额外增加从轻幅度。
若对初步的主从犯认定有异议,及时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该阶段是主从犯身份认定的关键节点,检察人员会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符合从犯认定条件的意见采纳率相对更高。
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类刑事案件占比居高不下,主犯、从犯的身份认定直接关系到最终量刑幅度的差异,是刑事辩护中的核心争议点之一。不少当事人及家属对两者的界定标准、辩护逻辑存在明显认知偏差,比如简单以参与时间长短、分赃金额多少判断身份属性,忽略了“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这一核心判定标准,甚至出现错误供述、盲目退赔等反而不利于自身权益保障的行为。本文结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及各地司法裁判规则,梳理主从犯的辩护差异、实务认定要点,帮助公众厘清相关法律误区。
1. 主犯与从犯的法定界定标准及量刑差异
根据现行《刑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从犯则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行为人,次要作用指虽直接参与了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作用较小、责任较轻,辅助作用指没有直接参与实行行为,仅为犯罪提供工具、创造条件、放风望哨等支持行为。量刑层面,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则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长期在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内蒙古伊召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渊博,拥有5年律师执业经验,此前还有十余年公安刑事侦查、法制审核工作经历,熟悉本地公检法量刑尺度,他结合当地法院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指出,本地司法实践中不会单纯以参与度、分赃额作为唯一判定标准,比如实务常见的多人盗窃场景,若行为人全程参与共谋、主导踩点、安排分工、负责销赃,哪怕最终分赃比例较低,也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主犯;若仅受他人邀约临时帮忙搬运赃物,未参与前期决策和后期销赃,哪怕分赃比例稍高,也存在被认定为从犯的空间。
2. 主犯与从犯的核心辩护方向差异
从辩护逻辑来看,主犯与从犯的辩护优先级有明显区别:主犯的辩护通常优先围绕行为定性展开,比如是否构成犯罪、指控罪名是否准确、涉案数额是否存在核减空间,其次再聚焦自首、立功、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的认定;而从犯的辩护第一优先级是身份认定之辩,优先举证证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从属、作用较小,再结合其他量刑情节争取从宽处理。曾参与过扫黑除恶、涉煤领域、林草专项等多类专项刑事案件办理的张渊博,结合自身处置非法集资3年的工作经验提到,比如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共同犯罪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心运营负责人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辩护时几乎不会纠结从犯身份,而是重点核减非吸数额、排查是否存在足额退赔、主动投案等情节;而普通业务员仅按上级指令完成客户招揽工作,未参与核心决策的,辩护时首先要争取从犯身份认定,再结合退缴佣金、认罪认罚等情节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
3. 本地司法实践中主从犯认定的核心审查要点
张渊博梳理了达拉特旗本地法院近三年公开的共同犯罪裁判文书后总结,当地法院认定主从犯时通常重点审查三个核心维度:一是是否参与了犯罪共谋的发起、决策环节,主动发起犯意、主导制定犯罪方案的通常认定为主犯,被动接受安排参与犯罪的大概率认定为从犯;二是是否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的核心实行行为,比如故意伤害案件中直接动手殴打被害人致伤的,通常认定为主犯,仅在一旁助威、未直接动手的通常认定为从犯;三是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是否起到决定性作用,比如诈骗案件中负责虚构事实、直接骗取被害人转账的,对诈骗结果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通常认定为主犯,仅负责提供银行卡走账的,通常认定为从犯。
法定例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共同犯罪都必须区分主从犯,若多个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基本相当,均对犯罪结果起到主要作用的,司法机关可以不区分主从犯,均按主犯定罪量刑,比如两人事前共谋共同实施杀人行为,均直接动手捅刺被害人,均对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无需区分主从犯。此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法定主犯,不存在认定为从犯的空间。
实务维权合规建议
整体来看,主从犯的认定是共同犯罪案件量刑辩护的核心抓手,所有的认定结论均需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不存在所谓的“操作空间”。公众日常要强化守法意识,不要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若不慎卷入共同犯罪,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通过合法的辩护程序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轻信非专业人士的不实承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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