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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沛 私募投资人 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10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会上披露了一组很有分量的数据:截至9月底,我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9亿人、2.51亿人、3.27亿人,参保规模位居全球首位。

在这组数据背后,有一个结构特征值得留意: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近10.8亿人,但真正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大约在2.5亿至3.3亿人之间。正因如此,人社部在发布会上明确把“数据找人”列为下一步的重点——把那些还没有参保、或者虽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尚未进入职工社保体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找出来,尽可能动员他们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同时以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持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数据找人”,无疑抓住了社保扩面的牛鼻子。

不过,在把人“找到”之后,如何让这几亿灵活就业者和小微主体真正“进得来、留得住”?

除了发布会上提到的建立用工方、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共同筹资分担机制外,笔者把过去二十年的工资统计年鉴翻了一遍,觉得或许还有一个底层技术问题值得探讨:

与社保缴费基数高度绑定的“社会平均工资”,在经济周期转换与用工结构变迁中,客观上产生了一种顺周期的放大效应。要让“十五五”的扩面目标真正做扎实,缴费下限的定价标尺,可能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配套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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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这个问题,得先拆解现行社保基数的锚定机制。

自2019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实施以来,各地核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通常为60%至300%),统一锚定“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统计上,它是把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按各自的就业人数加权计算出来的。

在经济学上,当两个增速不同、基数悬殊的部门被绑在同一个加权平均数里作为征缴标尺时,不同部门面对的“实际有效费率”就会随周期发生偏移。把过去十五年的数据拉长来看,这种偏移经历了一次完整的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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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15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受刘易斯拐点显现与最低工资标准密集上调带动,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五年累计涨了90.7%,显著快于非私营单位的69.8%。在这一阶段,涨得相对慢的非私营单位在加权公式里客观上充当了“稳定器”——它把全口径社平工资的增速往下拉了拉,使得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动速度慢于私营企业实际的涨薪速度。

但到了2022年至2024年,两条线的关系倒了过来。

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同比增速从2021年的8.9%回落至2022年的3.7%,到2024年进一步放缓至1.7%,两年累计涨幅只有6.5%。而同期非私营单位累计涨了8.8%(其中外商投资单位涨了15.1%,港澳台资涨了12.3%),2024年单年增速(2.8%)也继续跑赢私营单位。

更重要的是基数权重的差异。到2024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12.41万元)是私营单位(6.95万元)的 1.79倍,相对差距比2015年(1.57倍)和2010年(1.76倍)都要大。

由于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都是按照“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这根下限来缴费的。当高基数、高权重的非私营部门增速反超私营部门时,加权算出来的社平工资增速就会持续高于私营部门的真实体感。

结果就是:在经济增速换挡期,私营单位工资涨得慢,但挂钩全口径社平工资的社保缴费下限,反而提高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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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非私营与私营单位的工资增速换位,第二个更隐蔽的周期放大机制,来自统计样本的“构成偏误”与“左端截尾”。

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对象严格限定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并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而在现实中,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2亿人左右。这2亿人里,可以合理推测有相当一部分原本是在“单位”上班的。按照企业组织在周期底部“降本增效”的常识逻辑,当企业收缩编制、精简成本时,最先减少或转为外包、灵活用工的,往往是底薪较低的初级人手、行政辅助岗或一线操作工,而留存下来的多半是核心骨干与资深员工。

在统计学上,当一个正偏态收入分布的左端(低收入样本)被批量切掉并移出分母时,哪怕留存下来的员工一分钱没涨,样本的算术平均数也会自动往上跳。

劳动经济学界对这一现象有过非常深入的实证研究。早在1994年,经济学家加里·索伦(Gary Solon)等人发表在《经济学季刊》上的经典论文就发现,每逢经济衰退期,由于低薪、低资历的初级员工更容易失业离开统计分母,宏观加总的平均工资往往不会明显下跌,甚至还会因为这种“构成偏误”而呈现出反常的坚挺。芝加哥大学学者格里格斯比(John Grigsby)等人2021年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利用美国ADP数百万份真实发薪水单做的研究也证实,企业在净裁员期间,由于留存员工结构向高职级倾斜,企业层面的报表平均工资增速往往比留存员工的真实调薪幅度虚高出1.5到3个百分点以上。

这一机制最戏剧性的一次现实演绎,发生在2020年春天的美国。

2020年4月,受疫情冲击,美国在短短一个月内失去了超过2000万个非农就业岗位,失业率从4.4%垂直飙升至二战后的最高点 14.7%。然而就在同一个月,美国劳工统计局(BLS)公布的全美非农私人部门平均时薪,却创纪录地单月环比暴涨了4.7%,同比增幅从3%左右一跃冲上近8%。

一边是两千万人失业的剧烈衰退,另一边却是统计平均工资史无前例的“大暴涨”,原因其实非常简单:那一个月被裁掉的,绝大多数是餐饮、零售、酒店以及各企业内部薪资最低的初级雇员;当这批庞大的低薪分母在一夜之间从统计报表里消失后,留在表里继续领薪水的白领和高管,把全社会的“统计平均工资”硬生生拉高了近5个百分点。

在微观企业层面,过去两年硅谷大厂的财报也复现了完全一致的算术规律。美股上市公司每年必须在10-K年报中披露“员工薪酬中位数”。2023年Meta(脸书)推进“效率之年”,全年裁减了约1.9万名员工(缩编22%),主要集中在初级招聘、基层运营与非核心工程岗;结果到了年底,Meta财报披露的员工薪酬中位数从上年的29.6万美元逆势飙升至37.9万美元,单年大涨 27.9%。谷歌母公司Alphabet同年裁员1.2万人并大幅削减初级外包后,报表上的员工薪酬中位数也跳涨了 12.8%。

把视角拉回国内,我们在分行业数据里同样能看到这种“左端截尾”留下的痕迹。

翻开2022年至2024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的分行业工资表,在信息传输和软件业(-0.6%)、房地产业(-0.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4%)平均工资纷纷回调的背景下,私营金融业的平均工资却从2022年的11.03万元一路涨到了2024年的13.53万元,两年累计涨幅高达 22.7%,在所有18个行业门类中高居榜首。如果进一步剔除西部人口规模较小的省份,则领跑工资增速的上海、天津、北京私营金融业平均工资在这两年分别累计上涨了 20.8%、12.5% 和 11.7%。

过去两年,民营小贷、第三方财富管理、保险代理等私营金融机构的经营体感并不轻松,之所以报表平均工资逆势领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大量底薪较低的基层营销员、初级理财顾问离开了“5人以上法人单位”,转入个体或灵活就业。低薪分母的退出,被动垫高了留存样本的平均值。

这就揭示了一个值得警惕的内生循环:当企业为了降本增效缩减初级人手、使其流向灵活就业时,这种流动本身就会通过“截尾效应”让单位报送的平均工资被动上升;而被动上升的社平工资,又会在次年自动转化为更高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反过来进一步抬高小微企业留住正规初级员工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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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将缴费基数下限设定为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初衷是为低收入劳动者划定一条温和的底线。但在经历了“非私营高基数拉动”与“分母左端截尾”的双重垫高之后,这根60%的下限,在全体城镇劳动力的真实收入分布中到底处于什么位置?

我们可以引入国家统计局的另一套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做一次交叉对账。

与只统计“5人以上法人单位”的社平工资不同,住户调查采用的是家庭抽样,天然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平台骑手、临时工乃至失业人员全部包含在分母之内;而且它统计的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之后的税后到手收入。

202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54188元(其中位数为 49302元,折合每月约4109元),仅相当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124110元)的 43.7%。

当然,直接拿这两个数字相比并不严谨,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家庭总人口(包含无收入的老人和儿童)人均计算的,而“平均工资”只统计就业人员。

为了在同一个维度上比对,我们可以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住户调查中的两个微观参数做一次还原: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含本人)约为 1.82人,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约有 72% 来自劳动所得(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由此可以推算出:

2024年全国城镇单个就业者(涵盖正规单位、个体户及2亿灵活就业者)的真实年均净劳动收入每月约 5917元。

把这组还原后的数据与现行社保标尺放在一起,差距便一目了然:

剔除家庭赡养负担后,全社会一个普通城镇劳动力的真实年均净收入(约7.10万元),其实只与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6.95万元)大体相当,比全口径单位社平工资(约9.3万元)低了近四分之一。全国层面的“60%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年化约5.58万元),已经超过了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数(5.42万元)和中位数(4.93万元)。

在非私营部门权重更高的一线城市,这种贴近程度更加明显。以北京和上海为例,2024年两地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分别达到22.46万元和23.96万元,带动全口径社平工资升至14.32万元和14.92万元。折算下来,京沪两地的“60%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已分别达到年化 8.59万元 和 8.95万元(每月7162元和7460元)——这不仅逼近了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5万和9.31万元),更直接达到了当地私营单位平均工资(10.59万和11.39万元)的 78%至81%。

也就是说,原本作为低收入边缘保护线的“60%缴费下限”,在统计口径差异与样本结构变化的叠加下,实际上已经贴近了更真实口径下普通劳动力的“平均工资线”。

对于一个在二三线城市月收入三四千元的个体户雇工、初级店员或灵活就业者来说,如果要进入职工社保体系,往往意味着要按当地五六千元的60%下限去核定缴费基数,其承担的实际有效费率会明显高于名义费率。这或许正是不少灵活就业人员宁愿留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少小微企业对正规参保感到吃力的微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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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0月10日国新办发布会提出的目标:要通过“数据找人”,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以及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真正纳入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体系,实质性做大社保覆盖面。

如果说“数据找人”解决的是信息对称问题,那么在周期磨底阶段,适度平滑或校准社保缴费下限的定价机制,或许就是让这些人“进得来、留得住”不可或缺的一项政策配套。

具体而言,有三个技术层面的微调方向或许值得探讨:

第一,在统计锚定上,以“可支配收入增速”或“中位数”替代“算术平均数”。

既然“城镇单位平均工资”容易受到人员流出(左端截尾)的影响而产生结构性虚高,在核定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调整幅度时,或许可以考虑引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或“工资中位数”作为参考标尺,或者借鉴国际上编制“就业成本指数(ECI)”的做法,采用固定行业与职级权重的薪酬指数。由于离开“单位”转入灵活就业的人员依然留在住户调查的分母中,用可支配收入或中位数来锚定调幅,能够在技术上熨平因企业减员增效带来的统计幻觉,让社保基数的调整与普通劳动者真实的税后现金流保持同步。

第二,在制度结构上,探讨推行“上下限锚定分离”的双轨设计。 现行制度将300%的封顶线与60%的兜底线绑定在同一个“全口径社平工资”上,客观上让底层边缘就业者承担了高薪部门增长带来的传导压力。一个可行的改良思路是实行“上下限脱钩”:缴费上限(300%)继续挂钩全口径(或非私营)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确保金融、信息科技、外资及大型国企等高收入群体的统筹贡献;而缴费下限则与非私营部门脱钩,尝试改为挂钩“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60%”,或者设定为“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1.2至1.5倍”。这样既能稳住高收入端的再分配能力,又能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腾出一个更贴合其真实收入水位的参保台阶。

第三,在基金平衡账上,以“留住分母”替代“拔高分子”。

在讨论基数下限调整时,一个绕不开的现实约束是:在老龄化加深背景下,地方养老和医保基金面临当期收支压力,相关部门难免担心放缓基数上调会影响当期基金收入。

但从财政与税收的“拉弗曲线”原理来看,基金总收入等于“参保人数(分母)”乘以“单人缴费基数(分子)”。在经济周期底部,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对缴费成本的敏感度(弹性)极高。当缴费基数下限已经贴近真实劳动力的平均工资时,如果继续沿着惯性刚性上调“分子”,很容易触发小微企业将初级岗位外包化、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断缴或退回居民养老保险,导致参保“分母”的流失速度超过单人基数的提升速度。

反过来,如果在周期底部给缴费基数下限装上“减震器”,通过标尺转换或上下限脱钩把准入门槛适度降下来,配合人社部正在推进的“数据找人”与平台共同筹资机制,就能把更多新就业形态人员、农民工和小微企业员工稳稳地留在职工社保的池子里。

从长远看,用温和的“分子”换取坚实扩大的“分母”,或许才是坐实“十五五”社保高质量覆盖率更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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